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沈文旅广电发〔2023〕3号 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和市财政局汇编的《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沈文旅广电发[2019]93号)不再执行。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3月9日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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