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文旅广电行业中秋国庆及三季度安全(消防)工作的通知
沈文旅广电发〔2024〕13号 各区县(市)文旅广电局,行业单位,局机关,市管单位: 2024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对安全(消防)工作的要求,现就做好全市文旅广电行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持续增强文旅安全(消防)工作责任感 十一假期历来是我市的文旅活动热点时期,近年来我市文旅主题宣传推广、市场管理和安全发展效果明显,今秋主打“秋韵情意浓,沈阳别样红”,预计迎来新一轮客流高峰的考验。 近期,市领导对《关于9月份市政府领导分管领域安全风险研判情况的报告》《关于做好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问题的通知》做出批示,市委、市政府召开安全防范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市安委会印发《沈阳市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安全防范和应急保障工作方案》《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市自建房安全整治办印发《全市经营性自建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别部署工作;省文旅厅印发《关于做好 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省气象局、省文旅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景点和文物建筑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应急厅组织开展新中国成立75周年大庆期间执法检查工作;省、市安委办相继转发国务院安委办认真做好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市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沈阳市单位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等正在征求意见中。 市区两级文旅广电局、行业单位要继续深刻认识做好假期和迎国庆安全(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加强文旅假日市场综合监管,分级分类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公共文化场馆、文化娱乐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单位、密室剧本娱乐场所、等级民宿等各类文旅经营活动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扎实做好文旅领域各项安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消防、特种设备、其他游乐设施、森林防灭火、食品、燃气、自建房、大跨度建筑、电力线路、反恐防暴等),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欢乐祥和节日气氛。 二、强化责任,坚决守牢文旅广电行业安全底线 市区两级文旅广电局、行业单位一要继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消防)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针对本次假日和新中国成立75周年安全(消防)工作需要,从细从严落实防范措施,打非治违,确保行业安全运行。二要继续认真排查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燃气、电力、自有房屋和其他游乐服务设施等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和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尽快整治。三要加强与公安、交通、应急、市场监督、行政执法、卫健、气象、电力、燃气等部门协调合作,做好重点区域交通调流、异常天气、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等方面的应急处置工作。 按照《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方案》要求,市区两级文旅广电局、行业单位要及时开展多形式的学习宣贯活动,将今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大常委会修订的我市新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到位,认真执行,及时总结,确保全市文旅广电行业持续安全运行。 (一)全面做好文旅节庆活动安全管控。 全市“秋韵情意浓 沈阳别样红”秋季游系列活动推出乐赏秋景、艺展秋声、寻觅秋意、竞逐秋水、美享秋实、芳华秋韵六大主题、370余项文体旅活动,各大型活动(演出)的举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按照公安、应急、交通、市场监管、工信、文旅等部门要求,制定完善各项安全应急方案,配备必要的安防设施和安保力量,做好从现场施工到活动结束期间的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二)深化落实“打非治违”专项安全整治工作。 1.消防、秋季森林防灭火工作。吸取近期国内外火灾(含森林、电动自行车等)事故教训,文旅广电行业单位要继续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岗位和全员安全(消防)责任制度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消防安全“六个一”措施;按照国家消防法规、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检查;完善安全(消防、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确保畅通,消防通道和操作场地无堵塞、占用;通过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本单位员工和引导接待的游客注意防火安全,全面消除火灾隐患。 2.特种设备、游乐设施隐患治理工作。吸取去年十一期间我市某区卡丁车事故、近期国内部分景区魔毯断裂和其他相关事故教训,全市A级旅游景区和其他游乐经营单位要认真排查整改本单位所属的特种设备、游乐设施安全隐患,强化日常维护保养和自检、试运行等工作,特别是室外经过汛情影响的相关设施要逐一确认,确保安全运行。 3.燃气安全整治工作。吸取以往燃气事故教训,文旅广电行业单位要按照各级领导指示批示、《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沈阳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部署,认真排查本单位使用瓶装液化气、燃气管道的情况,每日使用后关阀、拍照存档。使用正规渠道供应的合格产品,正确安装使用燃气报警器、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管道法兰正确接地,对罐体、阀门、连接配件和软管、燃气管道等定期排查,如有老化、泄露隐患、表面破损等情况,要及时更换或告知燃气部门维保。 4.防雷安全工作。按照省气象局、省文旅厅联合发文要求,吸取8月苏州某公园雷击凉亭倒塌导致伤亡事故教训,市区两级文旅局、气象局分别组织联合抽查,全面指导行业单位定期维保设施设备、邀请专业第三方公司检测,落实防雷安全措施。 5.自建房和大跨度建筑安全工作。按照市相关方案要求,文旅广电行业单位要聚焦用于商业经营型文化娱乐演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等方面的自建房和大跨度建筑(含租赁、房屋结构改造等),开展自查整改,报请专业部门认定,确保安全运行。 6.登高、动火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文旅广电行业单位要认真落实本单位相关作业的安全规程和审批登记,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意外事件。 (三)持续强化全市A级旅游景区安全管控。 吸取今年以来西双版纳等地区的景区火灾事故,国内部分A级景区客流量管控、疏导不力引发舆情,个别景区周边的骑马、游船项目引发伤亡,个别景区魔毯断裂和其他娱乐项目事故等教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并采用多种渠道、方式公示;建议通过假日门票预约等手段,做好流量预测管控;通过公共媒体、自有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流量信息,提前做好客流引导。在景区出入口、核心游览点、交通换乘点、缆车上下点等关键位置,加强游客疏导,保障游览秩序,避免人员过度聚集、失足滑倒、突发踩踏等带来安全风险。 2.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防雷工作。尤其是涉及森林草原、木质结构建筑和使用燃气等方面要素的单位,要按照主管部门、专业部门要求,盯紧关键区域,包括假日临时增加的餐饮用火用电用气项目等,扎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3.加强景区内部交通、接待服务、游乐设施和网红、水上、玻璃栈道、高空高速旋转娱乐类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配合应急、市场监督等部门做好检查整治,坚决防止项目“带病运行”,做好设备突发故障的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涉水项目按要求配备安全员和救援设施。网红项目要尽可能考虑各类风险场景和安全管理细节,配备必要的防护、救援设施和人员。 (四)全面深化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 继续严格执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应急管理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试行)》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防雷安全工作要求,重点排查整治安全(消防)事故诱因,完善安全(消防)应急预案,强化岗位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 (五)突出做好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安全运营。 吸取今年山西等地发生的旅游巴士侧翻等事故教训,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要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进行安全评估;严格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合理安排时间和行驶路线。加强对导游等安全培训,强化执行游客出行安全告知制度,及时提醒乘坐旅游巴士游客系好安全带。旅行社要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准确报送团队情况,督促导游提供优质、文明服务。认真选择团队餐场所,确保食品安全。 (六)继续加强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公共文化和娱乐演出服务经营等场所安全。 1.星级饭店:吸取我市某酒店布草间起火等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厨房排油烟管道等进行维护保养和清洗,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设施运转正常,灭火器材在保质期内,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加强燃气设施和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按时进行检验,燃气每日使用后关阀、拍照存档,正确安装使用燃气报警器、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管道法兰正确接地,确保安全运行。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有害生物防治应遵循物理防治要求,设置粘鼠板、灭蝇灯等设施。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化过程管理,严防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等级民宿:参照星级饭店安全(消防)工作,结合自身实际落实防范措施。要严格执行住宿登记信息系统登记入住,全面落实住宿人员实名制管理;配备规定数量灭火器放置在公共部位,客房、厨房、内走道安装独立式或联网型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楼梯间和疏散走道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配备消毒设施,保证每餐一消毒,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食品处理区内的从业人员不宜化妆,应戴清洁的工作帽,专间的从业人员应佩戴清洁的口罩,保障食品安全。 3.公共文化、娱乐演出、上网服务、密室剧本娱乐等场所:吸取今年我市某酒吧顶棚灯架脱落伤人等意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消防)监管,重点排查各类场所在经营管理、消防安全(含装饰装修材料等)、燃气和用电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死角和漏洞,及时排除倾向性问题,并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部门;严格控制核定准入人数,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群体性事件。切实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的巡查,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行为。切实加强对密室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的监管,严格内容管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注重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对不适宜未成年人参与的密室剧本娱乐活动,经营单位都要在显著位置或活动前予以提示,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七)持续保障广电播出安全。 相关地区、广电播出机构要做好安全(消防)管理工作,排查安全(消防)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完备情况、室内外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等情况,做好维保和安全播出。 (八)加强特定阶段的反恐防暴等工作。 全市各广播电视台及其传输覆盖网设施、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二级及以上博物馆、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5 星级饭店等重点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反恐法》《沈阳市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安全防范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加强三防措施和管理制度建设,配齐安检反恐防暴设备,强化出入口和单位内部管理,加派安保工作人员,加大巡逻频次,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问题。 三、值班值守,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制度 市区两级文旅广电局、行业单位要做好双节假日和新中国成立75周年期间的值班应急工作部署,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坚决杜绝脱岗、离岗、非在编人员顶岗值班。如遇突发事件,积极开展初期应急处置,严格按报送要求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保障文旅服务投诉渠道畅通,对电话、来访、平台等各渠道投诉及时回复、及时处理,必要时按照旅游投诉应急先行赔付机制办理。 请各区县(市)文旅广电局、棋盘山管委会(含原旅游集团)等重点单位、市管单位,分别于9月13日、9月28日前,分别将双节假日和新中国成立75周年期间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表提报市文旅广电局安全生产处。双节假日期间,每天14时前在安全工作微信群中提报属地、本单位当日安全情况信息,特殊情况随时提报,无特殊情况也要零报告,市文旅广电局汇总后报送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和省文旅厅等。 请各区县(市)文旅广电局、各级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分别于9月13日、9月28日前,向市文旅广电局科技教育处报送双节假期安全播出领导带班值班表。双节期间,各单位每日20时前,在安全播出工作群里向市文旅广电局报告情况。遇有重大安全播出、网络安全和设施保护等事件,要第一时间提报市文旅广电局。 附件:1.沈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4年中秋国庆及三季度局领导分组安全(消防)检查表.doc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4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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