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批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沈文旅广电发〔2024〕10号 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及各区、县(市)文旅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七批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文旅办发〔2024〕46号)要求,现开展第七批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可以被推荐为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 (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四)在一定群体或地域内世代相传,具有较长的传承历史、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五)体现文化的多样性,根植于辽宁文化土壤,与辽宁历史文化发展相融合,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民众广泛认同并具有较大影响力。 (六)传统工艺类型需坚持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 (七)制定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八)项目需有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群体传承类项目除外(该类型项目需注明传承人群体)。 二、申报数量 可推荐申报项目数为本地区、单位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不包括已列入省级、国家级名录的项目)数量的15%(小数点后一位采取四舍五入方式)。近五年来承接过沈阳非博会等市局组织的大型非遗活动以及在市局开展的非遗创新性工作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的单位及区、县(市)可分别增加5%申报数量,活动计算截至日期为2024年10月7日。 三、申报重点 推荐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除了符合基本条件以外,同等条件下,应当重点关注以下项目: (一)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的项目,包括在城市社区中广泛传承的项目。 (二)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乡村振兴、体育强省、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非遗与旅游融合、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等国家、省重大战略联系紧密的项目。 (三)红色文化特色突出的项目。 (四)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项目。 (五)积极参加市文旅局举办的各项活动。 四、申报程序 (一)各地区按照申报条件和申报数量,从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进行遴选,对符合条件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推荐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后,将推荐意见上报至市文旅局。 (二)市文旅局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初评,根据省厅工作要求,按现有市级项目的10%比例进行遴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上报市政府同意后,向省文旅厅推荐。 五、申报材料 (一)推荐申报意见。各地区对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的推荐意见并附推荐的项目简介(每个项目200字左右及照片2张)。 (二)推荐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1)和申报书(见附件2)。 (三)推荐申报片、图片等辅助材料(见附件3)。 六、工作要求 各地区要以对历史和事业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谨慎、细致做好推荐申报各项工作。 (一)精心组织。要安排专职部门和专人负责推荐申报,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群体、专家学者和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和数量要求组织完成推荐申报工作。 (二)严格把关。要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项目,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材料,确保推荐项目经得起科学、历史、群众的考验。凡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进入推荐程序。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取消参评资格。 (三)选好保护单位。本次推荐申报将对项目保护单位的资格、保护单位的代表性、制定和实施保护计划的能力进行审核。各地要根据《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和管理办法》中对保护单位的有关规定,组织对保护单位的资格、保护单位的代表性、制定和实施保护计划的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申报工作中要充分调动有关传承人积极性,吸收传承人参与制作项目申报材料和保护计划编制工作,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和长远性,重点考察项目五年保护计划。 (四)做好沟通。推荐申报期间,各地区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建议及时受理并认真研究,按照相关政策依据和程序妥善处理。 七、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以A4纸打印) 1.推荐申报意见。 2.推荐申报书、推荐申报图片。每个项目的图片需彩色打印后与推荐申报书一同装订(一式7份)。 (二)电子材料 以区、县(市)为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拷贝到一个U盘上,U盘内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内含“推荐申报文件”(包括推荐申报意见和项目清单的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和“项目资料”2个文件夹。“项目资料”文件夹下设项目门类子文件夹,每个项目门类文件夹包括项目的申报书、申报片、其他辅助材料(如有)三个子文件夹。项目申报书报送可编辑word版。 以上材料需于2024年10月9日前报送至沈阳市文旅局非遗处。 附 件:1.第七批辽宁省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doc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4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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