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文旅广电行业国庆中秋及四季度安全(消防)工作通知》的解读
历年十一假期是我市的文旅活动热点时期,为贯彻按照国家、省市安全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预防在先,事故可防可控”思想,强化“安全也是效益,安全保障发展,安全免损免赔”理念,真正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制定本通知。 全文主要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提出总体要求:高度重视,持续增强文旅安全(消防)工作责任感。要市区两级文旅广电局、行业单位、市管单位要继续深刻认识做好双节假期和四季度安全(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继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加强文旅假日市场综合监管,分级分类对各类文旅经营活动单位和广电播出机构等,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扎实做好文旅广电领域各项安全工作。 第二部分提出具体要求:强化责任,坚决守牢文旅广电行业安全底线。分八个专题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分别是1.全面做好文旅节庆活动安全管控,2.统筹深化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打非治违”消防专项安全整治等工作,3.持续强化全市A级旅游景区安全管控,4.持续强化全市A级旅游景区安全管控,5.突出做好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安全运营,6.继续加强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公共文化和娱乐演出服务经营等场所安全,7.持续保障广电播出安全,8.加强特定阶段的反恐防暴等工作。 第三部分是应急措施:值班值守,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制度。要求市区两级文旅广电局、行业单位要做好假日值班应急工作部署,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离岗、非在编人员顶岗值班。如遇突发事件,积极开展初期应急处置,严格按报送要求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保障文旅服务投诉渠道畅通,对电话、来访、平台等各渠道投诉及时回复、及时处理,必要时按照旅游投诉应急先行赔付机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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