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十条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一、举办高品质文旅活动。深耕“沈水之阳 我心向往”文旅品牌,依托旅游季,推出百项特色文旅活动,打造一批网红消费场景,实施系列暖心服务。 二、推出系列文旅惠民举措。持续发放文化和旅游消费券,提振消费市场信心,带动文旅消费。推出重点旅游景区特定游客门票优惠、减免措施。鼓励旅游景区结合实际制定促销价、联票等机制。 三、打造新型文旅消费品牌。擦亮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工业文化、民族文化金字招牌,提升景区品质。推进“文旅+”融合发展,举办露营节、低空飞行旅游等活动,促进时尚休闲消费;打造乡村旅游品牌,促进生态旅游消费;推动滑雪场、冰雪大世界、冰雪嘉年华等提质升级,促进冰雪旅游消费;打造创意体验品牌,促进都市生活漫游消费。 四、培育一批演艺会展品牌。出台《沈阳市繁荣演出市场实施暂行办法》,优化审批流程,引进10场以上大型演唱会。打造2023沈阳艺术节品牌,办好东北亚(沈阳)文化旅游创意博览会等文化交流活动,举办一批文化演艺活动。为文旅企业搭建项目对接、产业合作、文化交流平台。 五、拓展晨夜文旅消费空间。开发清晨和夜间旅游项目,打造“24小时旅游生活”。推动重点景区、博物馆等延长“晨、夜”两端开放时间,推出晨夜系列项目,围绕“食住行游购娱”完善消费配套。开展沈阳十佳“晨游”“夜游”等评选,创新打造具有“时尚风”“烟火气”文旅消费新场景。 六、丰富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完善图书馆、城市书房服务功能,打造时尚阅读空间;丰富博物馆展示展览活动,开发研学、文创产品;提升盛京大剧院影响力,推出一批特色小剧场,培育壮大剧本秀等沉浸式消费;推进艺术演出、文化活动、非遗展演进景区、进街区、进乡村、进园区。遴选一批知名度高、活动丰富、旅游特质突出的文化场馆纳入精品旅游线路。 七、加强都市圈区域合作。联合沈阳都市圈城市,推出适合市场需求的旅游线路和产品。持续开展营销推广,办好沈阳都市圈“千万市民互动游”活动。推进“沈阳都市圈文化旅游伴手礼”评选活动。联合沈阳都市圈城市实施门票优惠措施。成立沈阳都市圈演艺联盟,联合举办高水准文艺演出活动。 八、创意开展文旅宣传营销。落实旅行社“引客入辽”政策,研究制定《沈阳市引客入沈奖励暂行办法》,加强与重点客源地的精准对接和定向合作。借助新媒体,引育百名大学生旅游推荐官,宣传推广沈阳百个文旅消费场景。在地铁、出租车、户外大屏等推介沈阳优质文旅资源。创新海外宣传营销。 九、建设完善旅游服务功能。推进民宿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品质民宿。引进知名餐饮品牌、老字号餐饮企业落地沈阳,打造特色文创街区。开发“一机游沈阳”微信小程序,为游客提供数字文旅体验服务。 十、规范优化文旅市场环境。建立旅游消费“先行赔付”快速理赔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开展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对诚信旅游企业进行公示并推优评先。加大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力度,多部门联动开展旅游市场价格和景区周边环境联合整治。倡导文明旅游,打造开心、舒心、放心、暖心的沈阳文旅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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