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2023年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文明程度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载体。根据市委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效率导向,顺畅局内运行机制、精准衔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制定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3年创城工作方案。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和沈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三、工作目标 确保文旅系统承担的任务在测评工作中全面达标,为我市在2021-2023年创建周期内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四、主要任务 按市创城办指导意见,完善创城工作资料库,确保档案活动的开展符合要求,提升档案活动的水平和质量,确保写作质量,对创城档案发生的问题逐条研究,对重点难点说明报告专门安排综合部门把关负责,提升说明报告撰写水平。依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对测评标准、具体要求和责任分工详细归纳和梳理,做到目标任务、工作标准、完成时限、责任分工“四明确”,确保国检前全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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