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文旅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的解读
一、背景 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和省文旅厅的文件精神。 二、主要依据 贯彻落实省文旅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辽文旅办发〔2022〕70号)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指导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依法办理或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或变更为“剧本娱乐活动”,督促经营场所进行内容自审,标注适龄范围,自行下架不合法剧本。进一步明确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相关设备设施,落实国家文旅部《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工作要求,对设置场所不符合文件要求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各区、县(市)文旅局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要会同属地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部门,按照五部委文件明确的职责开展工作,积极做好工作沟通和衔接,探索并建立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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