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印发2022年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一、背景 加强对全局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局高质量完成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 二、主要依据 深入落实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会议精神,全面完成《沈阳市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中交由我局承担的工作任务,依据市文明委〔2022〕5号、6号文件精神和市创城办下发的《沈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任务(2022年版)》,制定市文旅广电局2022年创城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1.设立局创城办公室。 2.设立创城专项工作推进组:第一工作组(文化文物组)、第二工作组(产业发展组)、第三工作组(市场管理组)、第四工作组(协调联络组)。 四、原则与要求 我局承担的所有创城任务都是我局常态化业务工作,各处室、各单位要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开展各项工作。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创城任务指标的研判,按指标要求开展工作组织相关活动,对所开展的工作及活动形成符合指标要求的创城档案材料。各工作组创城联络员负责组内工作的日常联络沟通、向上级部门反馈具体问题、对创城指标的研判工作,督促提报创城材料,全力推动我局创城工作高效运转。对测评考核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在国家和省测评中失职失分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形启动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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