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辽宁省文化旅游强县遴选工作的通知
沈文旅广电发〔2025〕12号 法库县、康平县、新民市文化旅游、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关于修订<辽宁省文化旅游强县遴选办法>的通知》(辽文旅发〔2025〕22号)要求,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决定联合开展2025年辽宁省文化旅游强县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以县(市)为单位。申报县(市)要认真填写《辽宁省文化旅游强县申报书》(见附件),按照《关于修订<辽宁省文化旅游强县遴选办法>的通知》(辽文旅发〔2025〕22号)《辽宁省文化旅游强县遴选认定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编制相关说明材料,填报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二、申报主体围绕挖掘文化旅游资源、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旅游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新媒体宣传、推进“文体旅”“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提供文旅强县奖补资金使用的初步预算方案。 三、县(市)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当地文化旅游、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内文化旅游强县的申报、审核、推荐工作,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加盖公章。确保本县(市)的文化和旅游项目的安保应急制度健全,近3年未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故、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负面舆情(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随材料一同报送,格式自拟)。 四、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县(市)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择优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1个县(市)作为申报对象。 五、各县(市)于9月1日前将纸质推荐材料(一式10份)送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产业处,电子版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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