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市2022年度“三馆一站”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文旅局,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现将《沈阳市2022年度“三馆一站”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任务和具体实际,抓好落实。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2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2022年度“三馆一站”工作指导意见 依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按照《“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工作要点》《沈阳市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结合市委宣传部等《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广泛开展 2022 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市委农办《沈阳市2022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市司法局《沈阳市贯彻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重点任务实施方案》《沈阳市2022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沈阳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沈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市两邻办《沈阳市深入践行“两邻”理念,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任务分解》、市农民工工作办公室《沈阳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工作要点》、市学习型城市建设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沈阳市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相关财务制度要求,制定沈阳市2022年度“三馆一站”工作指导意见如下: 一、主要目的 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推进文化馆和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馆(站)办团队建设、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设施,促进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和传播,开展全民阅读、全民普法、全民科普和艺术普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稳步提升全市人均接受文化场馆服务次数。 二、实施主体 全市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站 三、工作时间 2022年6月——2023年6月 四、任务目标 (一)“三下乡”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文化馆、图书馆 工作任务: 1.各文化馆负责指导辖区农村至少完成一首“村歌”、策划一场“村晚”。以合唱、独唱等形式,结合辖区乡村文化旅游特点,至少录制一首“村歌”MV。 2.各县级图书馆负责指导乡镇文化站文化专员学会使用智能培训一体机,指导辖区农村文化专员学会使用投影仪、智能电视等视频播放设备。 3.沈阳市图书馆、沈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至少组织两次送图书下乡及读书讲座活动。 4.沈河区、铁西区,至少开展3场戏曲进乡村活动。 (二)图书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图书馆、文化站 工作任务: 1.图书加工处理:按照全市统一的图书二维码加工标准和流程,使用2021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建设资金和“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组建文化志愿者团队,完成图书加工处理。其中城市书房、城市书屋图书优先进行加工处理。该项工作预计在三年内完成。 2.图书管理系统:从今年12月起,各级图书馆逐步由原有图书管理系统向全市统一图书管理系统过渡。其中城市书房、城市书屋、文化站等图书馆分馆,于2023年1月统一使用全市图书管理平台。 3.图书物流分拣:在各级图书馆与图书馆分馆,按照注重安全、便于转运的原则,设置图书转运专柜,每半个月完成一次图书通借通还。6月起,启动全市图书通借通还工作。 (三)科普与普法教育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 工作任务: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科普与普法宣传,其中,图书馆、文化馆活动各6次以上,文化站活动各4次以上。 (四)公共文化机构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站 工作任务: 1.各级图书馆,应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公共图书馆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落实工作任务。 2.全市文化馆、美术馆、文化站,进一步整合馆(站)办团队资源,规范馆(站)办团队的管理。 3.由各级文化馆牵头,规范“三馆一站”活动场地的管理、预约、公示制度,提高活动室使用效率和服务范围。 4.开展“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使用知识培训,每场馆(站)应至少有一名同志通过资金使用知识考核(开卷)。 (五)公共数字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站 工作任务: 1.全市公共文化机构,完成公共文化机构信息填报工作。 2.推进文化物联网设备的普及、安装、培训与使用,并于2023年起,将文化物联网数据作为考核依据。 3.完成“一码通城”“一码预约”“一码借阅”工作。 4.探索开展全市文化活动信息的数字化展示、公众参与的评价信息采集等工作。引导市民通过文化云平台、盛事通等了解、参与、评价附近公共文化机构开展的文化活动。2023年起,将云平台活动数据作为考核依据。 (六)艺术指导与艺术普及 责任单位: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站 工作任务: 1.合唱活动:各级文化馆(站)应指导辖区居民、馆(站)办团队、艺术培训机构、中小学等,开展合唱活动,全年至少完成一个优质节目的报送。 2.品牌文化活动:各级文化馆(站)应辅导馆(站)办团队、辖区艺术培训机构等,在声乐、器乐、舞蹈、戏曲、语言类作品、民间绝活及其他七个类别中,至少完成一个群众文化春晚节目的选拔,并从节目编排设计、舞台艺术效果、声音艺术表现、贴近生活创作等方面,对作品进行指导,利用场馆现有条件,完成加工录制工作和文化云平台的作品发布工作。 3.文化普及工作:通过面向辖区居民组织讲座与培训、各类比赛、流动展览与常设展览、文化活动板报与海报宣传等方式,开展不少于4次文化普及工作。 (七)“两邻”典型案例收集、整理与文艺创作 责任单位: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 工作任务: 1.典型案例收集:收集辖区“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典型案例、创新做法、试点成果,每个文化站全年至少完成1次报送。 2.典型案例整理:整理辖区文化站报送的“两邻”典型案例,精练文字,组织文学团队艺术加工,形成本市、本区(县、市)“两邻”故事汇编,每家图书馆全年至少完成1次整理加工,其中,沈阳市图书馆应将本年度沈阳市“两邻”故事整理成册。 3.文艺创作:根据“两邻”典型案例,进行艺术加工,创作文艺作品,形式不限,每家文化馆全年至少创作1部作品。 五、经费使用: 1.资金使用方式:采用目标管理,即各单位根据工作指导意见所列任务目标,按照资金使用标准和财经制度,确保当年工作任务及绩效目标全面完成。 2.资金使用依据:参考《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沈阳市2021年度“三馆一站”工作指导意见》经费使用部分与政策解读。如遇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3.资金档案的建立:在各级财务部门建立资金使用档案的基础上,“三馆一站”资金管理人员应建立资金使用档案和效能评估档案,为审计工作做好档案留存。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按实际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精确到月,逐月督办;合理分配资金,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做到专款专用,严肃财经纪律。务必确保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安全工作 一是筑牢意识形态防线。全面加强公共文化机构意识形态工作监管力度,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公共文化阵地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应严格执行国家文旅部和省、市防指的相关规定,根据疫情防控等级和应急响应调整情况,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严格落实场所防控、公共防护等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 三是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场所、每一场活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务必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要结合岗位制定安全应急预案,责任到人;要有针对性地深入排查,严防发生消防事故,确保公共文化场所绝对安全。 (三)创新载体 各单位应根据疫情防控总体形势,组织灵活多样、规模适当、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探索线上云服务、网格群、线下宣传板、电子屏等推动文化普及工作。探索无接触式配送文化服务下乡村、下基层。探索通过云辅导、文化慕课、线上文化大赛等方式推动文化服务人次稳步提升。推动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数字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提升文化服务效能。 (四)加大投入 各地要对本地区“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给予支持,按照《关于落实“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补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及县级补贴资金配套的通知》要求,逐级落实配套资金,科学合理使用资金。 (五)检查评估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把“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考核体系。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县“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进行日常评估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相关单位预算安排、收入分配和负责人奖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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