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关于对推荐第四批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公示
按照省文旅厅《关于开展第四批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文旅办发﹝2023﹞19号)相关要求,我局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经各区、县(市)文旅局及有关单位推荐,市文旅局组织专家从长期从事非遗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省级非遗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培养后继人才、保存相关实物资料、配合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参加培训情况、连续3年以来年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方面认真开展评审。经专家评审市文旅局研究通过丁伟等18位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为第四批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邮箱syswljfyc@163.com)的方式反馈。 附件: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4月24日沈阳市第四批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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