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编制有关要求,现将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及政务公开专项检查整改精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标准内容体系,聚焦行业主题主线,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作用。全年,利用网站和新媒体主动公开各类工作动态信息850余条,主动公开率和更新率达到100%。 1.信息平台建设管理。机构调整改革后,按照省、市政府主管部门关于政府网站建设的系列要求,我局重新设计制作官方网站,依据规程于4月初上线运行。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巡查整改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重新调整了门户网站项目设置内容和标准,通过整合优化,设置完成了信息发布、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四大板块20余个栏目,网站还开设了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精准脱贫、便民服务、重点民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数据发布栏目。根据信息公开工作需要,我局于2019年11月申请建设官方微博和微信平台,将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沈阳文旅资讯,传递沈阳精神,抒发沈阳情怀,讲好沈阳故事,更好促进产业发展。 2.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依据新三定方案内容,重新调整公开局领导班子个人信息、局工作职能、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等信息。同时,按照政务公开专项检查整改指出的有关问题,重新上传公开了局内部门、行业动态、政策和规划类信息,提高了局门户网站各政务公开相关栏目公开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全面性。经统计,全年利用网站和新媒体主动公开各类工作动态信息850余条,主动公开率和更新率达到100%。 3.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情况。编制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和规范,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机制,为受理、转办、回复依申请事项提供了指导依据。据统计,2019年度,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公开事项,也无2018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4.“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围绕“深入宣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助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落实落地”主题设计活动方案,突出文旅融合、文旅惠民和文旅政策,主要领导亲自审定方案。活动期间,共接待市民300多名,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2000份,利用网络免费发放惠民门票5500张,现场为市民宣传普及了《旅游法》、《辽宁省旅游条例》、《沈阳市旅游管理规定》等法律知识,让市了解掌握旅游者权利、旅游者义务、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解决途径、旅游投诉须知、旅游行政调解的涵义、范围、流程等。 5.政务公开“三进”工作。充分发挥沈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沈阳市演艺集团以及沈阳非遗专家团队的职能作用,深入到基层社区、农村和企业,带去政策,带去服务,深受群众喜爱。全年共走进企业120余家,走进社区、农村和校园21家。另外,还组织30多个非遗项目、30多位代表性传承人和近100位参展人员参加走进社区、农村和校园活动,展出作品500多件,让群众面对面了解沈阳文化建设情况。 6.文化旅游惠民服务活动。实施艺术惠民“双百万”工程,旅游景区、文博场馆推出惠民游活动,丰富了市民业余文化生活。公开发放京辽旅游一卡通惠民旅游套票,开展惠民旅游系列活动;依托“一河两”举办惠民演出近百场,为广大市送上丰富的文化大餐;沈阳故宫举、新乐遗址、九一八博物馆等场馆举办了各类文化产品展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本年新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4 4 4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0 9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7 0 242 行政强制 0 无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无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机构调整改革后,行业重组融合,政府信息量大幅增加,现有人员少、力量薄弱的问题突出,政务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力量建设,调整补充工作人员,提高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二是拓展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领域,创新信息公开的技术手段,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数量质量;三是加强学习交流,及时总结经验,虚心吸收借鉴,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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