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省文旅厅、省广电局指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依据我局权力清单,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职能、履职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利用我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及其他新媒体及时准确传递政府信息,明确行政审批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行为,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我局依法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增强放权的协同性,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强化服务的便利性。取消不符合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 三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度。对照权责清单中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在此基础上,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情况向社会公示。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建立统一的市场协同监管信息平台,做好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工作。 四是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按照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沈阳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局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清理,认真准确填报了清理情况统计表。同时,在我局网站上发布信息,公布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平台,引导群众对本行业有违反公平竞争问题进行举报。 2.做好行政立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制定和完善了我局相关工作制度。 二是出台实施了《沈阳市工程建设项目考古勘探管理办法(试行)》,将考古勘探前置,变“事后被动跟进”为“提前主动完成”、变“不可知”为“可规划”,避免了考古勘探工作与工程建设的时间冲突,极大地缩短了工程建设项目文物考古勘探审批时限,优化了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了沈阳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水平。 三是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印发了规范性文件《沈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细则》,对加强和规范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3.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整合组建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积极推进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二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落实。按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根据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自承担的相应任务。 三是积极开展自由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及公示工作,及时梳理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检查计划和备案管理制度,公开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四是加强了重点领域执法,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中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六稳”“六保”和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虽然近几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但是我局建立和完善了各项相关制度,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较好地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按照市司法局要求,报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2020年度行政败诉案件的分析报告》,在我局网站上公示我局行政复议联系人,及时填报《行政裁决工作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行政复议情况调查表》等材料。 5.结合业务工作,为疫情防控提供法律支撑 一是与市中级法院共同印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投诉、诉讼案件的实施意见》。为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旅游纠纷,切实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我们积极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协调,起草并共同印发了《关于妥善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投诉、诉讼案件的实施意见》,为妥善解决受理的700多件旅游投诉提供了依据。 二是对疫情防控期间局出台的防疫和复工复产措施进行专业审核。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与局聘法律顾问沟通、协调,对有关处室拟出台的防疫和复工复产各项措施以及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进行专业审核,全年共审核129件。 6.开展“社会治理法治先行”活动,加强普法宣传工作 一是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组织开展“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起草并下发了《沈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方案》,在“国家安全日”、“国家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家宪法日”等节点,通过在电子屏幕展示宣传标语、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进沈阳故宫博物馆活动”、“法治宣传进延安里社区活动”、“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使文旅广电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得到增强。 二是对我局“七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向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七五”普法的工作总结》和《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七五”普法亮点工作的经验材料》,对我局“七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认真总结。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与市司法局共同开展了“沈阳市宪法法律进机关主题活动”宣传展览活动。通过举办展览活动,使局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法律意识得到增强。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有的部门法治意识淡漠。有的部门对学习法律法规重视不够;在学习法律法规的过程中重形式、轻实效;有的部门缺乏将法治思想通过法律法规形成规范的意识。有的部门对法律还缺乏足够的认识,表现在对落实和执行政策法规方面,持有教条思想和墨守成规观念。 2.专业人员数量不足。目前,我局具备专业法律知识、有能力承担法制审核工作的人员较少,难以适应门类多、数量大的行政处罚案件的严谨细致的审核工作。因为文化执法工作涉及到文化、旅游、文物、广电等多个方面,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文物保护等领域的执法,专业性很强,在案件审核时急需相关专业人员参与其中。 3.移动执法存在难点。根据文旅部和省文旅厅要求,我局积极推动移动执法,但移动执法系统中的电子公章至今没有解决,造成打印的文书需要回来盖章。一方面造成文书证据的有效性存在问题,另一方面不能更为有效推广和方便使用移动执法。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我局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能够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能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局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能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局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是我局能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执法事项、法治宣传等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及时调整和补充了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了局政策法规处为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机构。 三是我局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学习,并认真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四、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性,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开展。要严格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对标对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加强督查检查,严格考核评价,抓好任务落实,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2.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文旅系统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启动“八五”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宪法、民法典以及文化、旅游、文物等法律法规培训、法治“五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提高全市文旅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 3.开展自由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继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落实。根据行政执法内容的变化,及时调整《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为文旅系统执法人员进行市场监管、整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依据。 4.加大法律审核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继续聘请法律顾问对我局拟印发的文件、签订的合同进行专业审核,规避各类法律风险,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不断促进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5.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积极转变和创新执法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矛盾化解能力,围绕发生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主动参与矛盾化解,保障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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