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省文旅厅、省广电局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两手抓”工作机制。组织局系统参加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认真做好第二批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积极参加全市助企护企执法监督专项行动,组织做好执法监督相关工作,派员参加部门互检15次。 (二)积极打造法治良好的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按照市政府下放调整后的审批事项开展审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完善相关制度,增强工作人员自觉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实现“最多跑一次”。完成导游到期换证1962件,完成全程网办核发导游证500张。 (三)持续加强和改进行政立法工作 不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修改完善了《沈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细则》,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手续,推行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开展了对以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及时废止了规范性文件6件。 (四)不断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法治化 1.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提出意见较多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后评估。 (五)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要求组建了沈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统一行使七大领域行政执法职能,实现了“全市一支队伍”执法,健全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六)切实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定期向同级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完成率和满意率均为100%。与市检察院建立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机制,组织做好公益诉讼听证会有关事宜。 (七)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认真做好行政复议相关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在学习法律法规过程中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现象,有的部门对法律法规还缺乏足够的认识。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我局党政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引领干部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四、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性,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抓好任务落实,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将旅行社设立审批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旅行社注销、变更等业务事项的承诺时限均压缩至1个工作日列为即办件,实行全程网上办理。依托沈阳政务服务网,落实“一门、一网、一次”服务要求,开辟新路径向社会公布。
3.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照权责清单中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建立统一的市场协同监管信息平台,做好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工作。落实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开展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
4.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认真组织反垄断“清源专项行动”,开展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及时废止了一批失效以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集中公布了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3件。
2.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工作,安排法律顾问对我局拟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拟签定的合同进行专业审核,共处理法律事务128件,有效地规避了法律风险。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细化、量化了行政裁量基准,杜绝处罚畸轻畸重等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了行政执法部门事后公示制度,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3.强化文明执法理念。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制度,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系统,实现网上录入、网上审核、网上监管。建立了文化市场包容免罚清单制度,做到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严禁粗暴野蛮执法等行为。
2.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信息发布工作,让公众了解最新工作进展。
2.提升法治宣传工作质效。积极落实我局普法责任清单,在群众文化活动等不同领域及“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不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现场发放宣传册、在“沈阳文旅”公众号上开辟专栏等形式,积极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3.提高依法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水平。先后制定印发了文旅广电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应急预案等部门预案,及时转发了省、市相关应急预案和相关国家标准,指导区县(市)文旅局和行业单位制定本级、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全市文旅广电行业未发生主体责任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
2.专业人员数量不足。具备专业法律知识、有能力承担法制审核工作的人员较少,难以适应门类多、数量大的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
3.移动执法难点仍然存在。根据上级要求,我局积极推动移动执法,但移动执法系统中的电子公章问题至今没有很好解决。
2.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认真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进行学习。
3.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诉法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局党政负责人认真开展年终诉法工作,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和考核。
2.夯实工作基础,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认真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文旅系统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组织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宪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等活动,不断提高文旅行业从业人员法治意识。
4.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根据行政执法内容的变化,及时调整《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
5.加大法律审核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聘请法律顾问对拟印发的文件、签订的合同进行专业审核,不断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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