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市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为深入推进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整治,切实解决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推动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上级部署要求并结合沈阳实际,制定《关于印发<沈阳市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文旅广电发〔2026〕7号)。现就《方案》内容做简要说明。 一、编制过程 《方案》编制工作坚持对标上级部署、紧扣沈阳实际,以省文旅厅 2026 年旅游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主要依据,结合我市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实际。 二、主要内容 《方案》围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核心目标,按照工作目标、组织领导、整治重点、工作要求四部分部署工作,并配套整治任务清单。 工作目标:明确全面规范导游执业行为、严查旅行社违规经营、清理违法经营主体、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等要求,构建 “监管有力、规范有序、服务优质、游客满意” 的旅游市场环境。 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文旅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宁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明确专班组成及职责分工,建立市、县两级联动整治机制,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场管理处,统筹推进全市整治工作。 整治重点:划定十大核心整治领域,实现旅游市场全链条、多维度精准监管。 一是从严整治导游执业乱象,重点查处无证执业、私自揽客等行为,规范讲解服务、执业操作等环节; 二是严厉打击导游强制消费,严查强迫购物、勾连商户拿回扣、设置消费陷阱误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规范旅行社经营管理,推广新版旅游合同,整治 “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阴阳合同等问题; 四是清理无证及违规经营主体,查处非旅游主体非法经营、线上平台无资质揽客等乱象; 五是强化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及责任险监管,核查缴存、投保情况,清理不具备经营条件的旅行社; 六是规范在线旅游经营,清查线上经营资质,整治虚假旅游广告、线上私自揽客等行为; 七是开展景区及周边环境治理,联合多部门打击强迫消费、敲诈勒索等行为,整治尾随兜售、占道经营等乱象; 八是完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畅通 12345 热线,实行接诉即办,动态监测旅行社投诉量; 九是搭建优质导游讲解服务平台,鼓励旅行社在重点景区周边开展经营活动,盘活社会导游资源; 十是强化导游教育培训与信用监管,开展全流程培训,建立信用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和失信惩戒。 工作要求:从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跟踪问效、加强信息上报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明确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抽查、日常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整治方式,健全部门协同执法、案件移送等机制,建立常态化监管体系,同时划定月报、阶段性总结、年度总结等信息报送时限,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配套清单:制定《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清单》,将十大整治重点细化为具体可操作的工作任务,逐一明确责任单位(部门),实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为整治工作开展提供清晰指引。 三、工作要求 鉴于《方案》已正式制定下发,为确保方案落地见效、推动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向好,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对标落实。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方案》明确的整治重点、工作要求及配套任务清单,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辖区旅游市场监管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落细、见实见效,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各责任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和部门监管职责,市文旅、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及各区、县(市)文旅局要加强协同配合,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凝聚整治合力,提升整治效能。 三是规范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方案》信息上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梳理与报送,按时、准确提报月报、阶段性总结、年度总结及各类台账资料,全面、真实反映工作进展、整治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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