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文旅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繁荣演出市场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情况 为了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战略部署,落实沈阳旅游业三年“倍增”行动方案,进一步繁荣沈阳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城市文化旅游品位,加快推进我市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出台的必要性 2023年全国大型演出市场复苏强劲,为一场演出奔赴一座城市,“跟着演唱会去旅行”已经成为很多人的出游新风尚,通过大型演出能吸引广大市民和域外人群来沈拉动休闲文化旅游消费,不断增强文化消费对全市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同时,大型演出对提升城市知名度、美誉度、认可度能发挥重要作用,充分展现城市良好的人文环境、营商环境、旅游环境,打造沈阳城市品牌,助力沈阳文化“出圈”。 三、《办法》解决的主要问题 在全国大型演出市场中,沈阳的场馆资源、文化旅游资源等方面竞争优势并不明显,多个同类城市已出台了针对演出市场的奖励办法,在这条文化软实力的新赛道上,各城市间正在努力竞争,出台《办法》能有效提升沈阳大型演出市场竞争力,吸引更多大型商业演出落地沈阳。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以推动我市经济发展为首要目的,对招徕沈阳域外观众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大型商业演出由沈阳市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根据观众规模设置2000、5000、9000三档基数,每场大型商业演出域外观众人数减去相应基数超出部分每人补助30元,三档补贴最高上限分别为10万、15万、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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