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阅读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沈阳市阅读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旅公共发〔2021〕21号),全面推进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推动全市阅读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 方案共分成四个部分,一是建设目标、主体与时间;二是建设内容,包括搭建沈阳阅读体系框架、完善沈阳市阅读体系机制、相关制度调整、社会力量参与、文创产品内容管理;三是实施时间、推进机制与工作要求;四是图书标准化加工编目等要求。 一、阅读体系框架搭建 阅读体系框架方面,我市拟通过建设图书系统管理中心、图书加工处理中心、图书物流分拣中心(以下简称“三个中心”)搭建全市标准统一的图书管理框架平台,为全市图书管理提供有力支撑,推进全市图书资源有效流转,实现全市图书通借通还。更好地为百姓提供图书查询、借阅服务。 图书系统管理中心实现全市图书统一管理,通过迁移至沈阳政务云平台,提高图书馆管理系统的网络安全性,降低各县级图书馆网络费用和图书管理服务维护费用支出。通过开发接口实现与辽事通、盛事通的有效对接,百姓可通过多种方式查询全市在册图书,实现远程预约、实地借阅。通过系统联网实现全市图书采购互相借鉴,避免对大量重复书籍重复采购。 图书加工处理中心通过全市各级图书馆按照沈阳市图书馆、沈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主要针对少年儿童类图书)统一标准进行加工处理,录入图书系统管理中心平台,实现全市图书标准统一,有效管理。尤其是对街道(乡镇)文化站、社区(村)社区书屋(农家书屋)进行统一加工,实现图书的有效管理,确保上级购置图书、群众捐赠图书能够在全市图书管理平台有效流转。 图书物流分拣中心通过图书管理系统平台实时掌握图书异地还书情况,定期取回归还至馆藏地。同时对各级图书馆购置图书进行馆藏地变更和物流运输,充实阅读体系,实现图书资源的有效流通。 二、阅读体系机制调整 首先是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和主管部门要求,全面推进法人治理结构体系改革,提高公共图书馆的治理能力,保障公共图书馆事业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明确理事会成员要求:理事会成员由政府部门、公共图书馆、专业人士、服务对象和其他方面代表组成,本单位以外人员担任的理事要占多数。理事应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心图书馆事业,具备相应的知识和履职尽责能力。 其次对阅读体系的考核机制进行调整,参考《关于印发〈沈阳市城市书房、城市书屋建设方案〉的通知》(沈文改发〔2021〕3号)附件2《沈阳市城市书房等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及考核办法》设立具体指标和加权办法,提升阅读体系服务效能。 再次对全市图书流转分配机制进行调整,通过图书管理系统中心建设,打破图书流转壁垒,有效提高全市图书流转能力,提升公共文化机构为民服务能力。 最后对图书馆文献加工、采购的机制进行调整,推动各级图书馆开展地方文献建设。 三、阅读体系制度调整 通过数字化建设,全面实现读者证的更新。逐步废除特殊群体外的实体读者证。即:身份证即读者证。取消读者证押金,全面退回原有押金。减少借阅环节,降低借阅的难度,推动全民阅读发展。 同时也对此推动全市诚信体系建设,明确出入馆流程、预约流程,对失信人员的处理等事宜。 四、全市图书统一加工标准 有助于推动全市图书管理,尤其是社区书屋、农家书屋的图书管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加强对农家书屋的统筹管理,实现农村、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统一全市图书加工标准,并录入图书管理系统中心,是推动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发展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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