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十四五”文物保护利用和科技创新专项发展规划》的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沈阳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推进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的关键时期。为全面提升“十四五”时期沈阳市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水平,依据《“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辽宁省“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文物保护事业发展实际,起草编制了本规划。 二、主要内容 第一章 全面总结了“十三五”期间文物事业的发展成效。 第二章 明确了沈阳市文物保护利用和科技创新专项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确定了“十四五”时期沈阳市文物保护利用和科技创新发展主要目标。 第三章 提出提升文化影响力,明确了加强文化标识体系建设、加强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运用、加强长城遗产保护利用三项发展任务。 第四章 提出深化保护治理,明确了强化文物管理与安全工作、全面加强文物科技创新、提升考古能力与科技水平、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四项发展任务。 第五章 提出让文物活起来,明确了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大力推进文物活起来二项发展任务。 第六章 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壮大人才队伍、加强法治建设、优化资金保障、强化规划落实五大保障措施。 《规划》分为发展环境、总体要求、提升文化影响力、深化保护治理、让文物活起来、规划实施保障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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