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沈阳市冰雪经济和冰雪运动发展的意见(2020-2022年)》的通知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和“三亿人参加冰雪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挖掘我市冰雪资源优势和潜能,紧紧把握冰雪产业发展的重大机遇,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产业联动、四季拓展、全域统筹”的原则,围绕“人民幸福城,我的沈阳美”、“来到沈阳城,看遍全东北”的城市主题定位,以满足大众冰雪市场需求为主线,以冰雪文化为引领,以冰雪旅游和冰雪赛事为带动,加速冰雪产业聚集发展,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独具冰雪文化魅力的旅游休闲目的地和冰雪运动高地,拉动冰雪消费增长,为加快沈阳全面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沈阳市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和在辽宁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的意见》(沈政发[2018]45号)、《关于推进辽宁省冰雪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辽文旅发[2019]3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冰雪运动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0]3号)精神,制定《关于加快沈阳市冰雪经济和冰雪运动发展的意见(2020-2022年)》。 一是给予重大冰雪项目融资支持。文化、旅游专项资金对滑雪景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补贴,对重点滑雪场冰雪升级改造和建设项目给予倾斜。对面向公众开放的滑雪(冰)场地设施建设项目给予适当补贴。积极争取国家、省对冰雪场馆设施、冰雪装备制造项目的投融资支持。 二是降低冰雪项目用地成本。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中,充分考虑冰雪运动发展需求,并支持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供应方式。 三是给予旅行社“引客入沈”更多奖励。旅行社招徕沈阳市以外及境外游客,按照游览数量、游览人数、游览时间等条件,给予相应补贴。每年用于“引客入沈”奖励的总额度依最终申请到的资金数量确定。 四是给予冰雪营销鼓励。对我市旅行社、景区在本地或外地主流媒体独立刊发沈阳冰雪旅游资源+产品的专题广告,根据企业年度宣传费用额,给予对应比例的补贴,全市冰雪营销奖励总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五是支持冰雪休闲健身。基层工会经费可以用于职工冬季运动健身消费,可以为参与活动的职工购买专项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是给予冰雪教育培训经费支持。对达到规定标准的冰雪后备人才基地、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补助。对“冰雪进校园”场地教学、交通、学校自浇冰场、校际联赛、教练员培训等经费给予支持。对特色学校、师范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七是给予租赁厂房支持。企业租赁场所用于冰雪装备科技研发、生产制造的,给予企业相应费用补贴。补贴期过后,企业可按建设成本一次性或分期购买厂房,补贴资金由企业所在地政府承担。 八是支持冰雪旅游项目开发。对具有辽沈地域特色的冰雪旅游纪念品、冰雪旅游装备等新产品研发、设计项目和举办市级以上规模大、品质优、地域影响力强、市民参与度高的冰雪节活动,按照沈阳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规定给予一定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冰雪文化和旅游小镇,优先纳入沈阳市特色小镇名单。 九是冰雪企业享受税收减免。冰雪场地设施的房产、土地符合体育场管减免税条件的,可以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对冰雪文化和旅游企业的宣传促销费、冰雪文化创意和旅游商品研发费用,纳入企业成本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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