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米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处室: 经中共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党组研究,决定: 一、职务调整15人 米 佳同志任艺术发展处处长; 史 策同志任公共服务处处长; 宋志平同志任科技教育处处长; 傅 强同志任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 杨 芳同志任资源开发处处长; 冷贵元同志任市场管理处处长; 吴 娇同志任文物保护处处长; 牟毅兵同志任广播电视管理处处长; 关 军同志任对外交流合作处处长; 郭建委同志任机关党委办公室(审计监察处)主任(处长); 谭 兰同志任艺术发展处副处长; 王大军同志任科技教育处副处长; 夏甫江同志任市场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刘 阳同志任博物馆处副处长; 朱明海同志任安全生产处副处长。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二、晋升正处级领导职务11人 白 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杜 娟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处长; 张红阳同志任行政审批处(营商环境建设处)处长; 应威威同志任财务处处长; 李小亮同志任产业发展处处长; 于 东同志任文物管理处处长; 张世达同志任博物馆处处长; 佟胜富同志任数字网信处处长; 张 洋同志任项目建设处处长; 侯晓川同志任人事处处长; 王友军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3年12月29日起计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三、晋升副处级领导职务7人 刘 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乔成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陈 钢同志任行政审批处(营商环境建设处)副处长; 黄大为同志任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副处长; 暴宏亮同志任数字网信处副处长; 杨 雪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 李庚秋同志任机关党委办公室(审计监察处)副主任(副处长)。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3年12月29日起计算。 中共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党组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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