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建议提案》(第529号)的答复
高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对非遗专业人才的文化素养培育与人才激励机制的建议 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我局积极开展非遗人才培育及激励工作。通过组织开展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推荐等工作,不断充实传承人队伍。2025年3月沈阳北市摔跤传承人关贵林成功入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填补沈阳市传统体育类非遗项目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空白,也使沈阳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数达到11人。2023年邢大帅等39名传承人被认定为沈阳市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李方跃等17名传承人被认定为第四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截至目前,我市市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达246名,种类齐全、技艺水平较高的传承人队伍基本形成。为更好地激励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我局认真开展各级非遗传承人考评工作,严格工作流程,在各有关单位初评基础上,在经过专家评议、党组会讨论、社会公示等环节后,确定最终考评等次,并发放补助,充分调动传承人工作积极性。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非遗传承人培育及激励,推动非遗的保护传承与利用,实现非遗更好发展。 二、 关于建立多元化的非遗融资渠道建议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不断推进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目前,我市公布的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共260个,其中国家级11个、省级40个。市财政每年都安排非遗专项资金用于非遗保护传承,积极推动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申请国家级非遗保护专项经费,2025年获批国家级资金数较2024年实现倍增。同时,近年来,实施“民族记忆保护工程”,安排专项资金拍摄非遗项目纪录片,推进非遗数字化保护展示工程。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开展非遗专项资金争取,探索优化专项资金扶持方式,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 三、关于兼容并蓄、促进非遗项目与时俱进建议 我市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契机,累计举办十届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2022年,第八届非博会期间组织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城市、邀请哈尔滨、长春及郑州、东莞等外省市150余个非遗项目参加线上交流展播,并与辽宁传媒学院合作,设计出“非非”“遗遗”动漫卡通,完成六场节目展演以及15个主会场和8个分会场的非遗超市直播,直播总时长达20余个小时,国家文化云在线上直播,直播观看量超过17万次。2023年,第九届非博会活动首次汇集全省十四个市的非遗项目,300余名传承人共同为辽沈百姓奉献一场规模空前的文化盛宴。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辽宁日报等媒体均对该活动进行报道。2024年,组织近90个国家级、省级重点非遗项目参加非博会,开设54个传统技艺展位,涵盖我省最具代表性的非遗项目,充分展示辽沈大地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非遗系统性保护的累累硕果。特别设立“医脉相承”展区、“寻味非遗”美食体验区、“非遗伴手礼区”和“塔城非遗展示区”,共吸引了逾20万游客前来观展。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充分采纳,打造更加多样化、国际化的非遗交流平台,将宣传好沈阳的文化特色。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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