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提案》(第331号)的答复
中国致公党沈阳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提案》(第33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沈阳历史悠久、文物数量众多,种类齐全,不可移动文物更是涵盖了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碑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类别。目前,沈阳市不可移动文物共1541处,市级以上不可移动文物341处,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1项3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3项9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55项184处,这其中包含世界文化遗产3处(一宫两陵)和不可移动革命文物44处;另外,区县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82处;其余为未定级(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市级以上不可移动文物中以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数量居多,共170处,约占50%;另外,古遗址104处、古建筑24处,古墓葬14处、碑刻1处、其他1处。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在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 近年来,沈阳市文物工作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方针,实施重点文物保护修缮、文物管理、文物宣传、不可移动文物“四普”、文物执法、文物安全等工作,努力推进文物合理利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取得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推进文物建筑系统保护。强化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监管力度,全程跟踪、监管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申报、审批、检查、验收等环节。扎实推进年度文物保护工程实施,推动不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工程等实施。做好保护项目申报,为争取国家更多资金支持奠定基础。据统计,2024年,争取各级各类文物保护专项经费6000余万元,实施了多个文物保护修缮项目,加强文物修缮及博物馆建设;省市两级财政列支51.84万元,用于市级以上野外无使用单位不可移动文物的看护费用(看护员共96人,涉及105处文物)。一批经过修缮的文物被公布为国保、省保、市保单位,保护级别得到提升,历史风貌得到较好改善;实施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碑设置工作;对标上海市,实施文物建筑可阅读工程,实现市级以上文物建筑全覆盖,进行系统优化和功能提升;配合建设工程项目,坚持文物保护前置机制,严格落实“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制度,积极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通过对文物的合理适度利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也取得显著成绩。 (二)做好两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两线即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2024年,完成第八批国保和第十批省保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完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奉天医科大学旧址建设控制地带拟建辽宁省肿瘤医院地下停车场和人防工程方案的专家论证;指导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抗美援朝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的改扩建工程方案的申报;完成在全国重点文物单位沈阳故宫建设控制地带建设“盛京坊”项目、“中心里”项目、印象东华里文产项目以及清昭陵建设控制地带内地下通道雨棚建设方案向国家文物局报审工作,指导建设单位开展建设方案和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和申报工作,抗美援朝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盛京坊项目、北陵地下通道雨棚3个建设方案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准。 (三)积极推进长城文化公园(沈阳段)建设工作。积极与省长城办对接,实现与沈北新区联动共同推进长城文化公园(沈阳段)的建设工作。目前,特色展示点项目沈阳长城文化展示馆、长城文化旅游传统利用区石佛寺村村落博物馆项目已经顺利完成场馆建设工作,现正在进行可移动文物的复制工作,使其更好地保护文物,让人们敬畏历史,遵循文化建设的内在逻辑,普及历史文化、增强保护意识的过程,这些项目的实施,为我市的文化旅游事业注入新的活力。 (四)革命文物保护传承成效显著。组织开展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申报工作,梳理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经初审后报省文物局专家评审。2024年,全市省级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新增5个,全市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达到44个,其中大部分文博单位被命名为国家、省级和市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以及沈阳红色教育基地,成为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学习革命传统、陶冶道德情操的重要课堂。充分利用红色文化保护专项资金,2024年,完成革命文物保护工程立项申报工作,宋任穷旧居保护工程、秀水河子革命烈士陵园安防项目等5个革命文物保护项目获得省文物局立项,对革命文物实施维修,革命文物保护现状得到明显改善。 (五)文物“四普”工作成果突出。沈阳市全力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深刻领会“四普”工作重大意义,明确形势和任务要求,深入谋划思路举措,“四普”工作开局良好,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强化领导,组建机构,高标准建立组织体系,高站位谋划“四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方式,第一时间成立了沈阳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沈阳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沈阳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聚焦重点、高质量推进工作。系统梳理“三普”以来新发现文物线索,厘清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并将普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查工作有效推进。同时,对已掌握的新发现线索、普查过程中新发现的线索进行调查。不定时召开“四普”工作会议或者工作推进会、调度会、培训会、交流会等,并深入基层开展“四普”实地调研,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了解工作难点及瓶颈问题。全市13个行政单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已全部成立,这13个行政单元即为13个普查单元,并将其划分为4大普查片区,及时通报当地“四普”工作开展情况和普查工作具体安排。 二是确定“四普”任务目标,统筹协同开展工作。在2024年11月1日专题推进会议上,为确保全市“四普”工作落到实处,明确了“七个一”目标任务,得到了省四普办的高度认可,即建立一个文物资源数据库、形成一张卫星遥感监控图、丰富一批新发现成果、形成一份“四普”普查报告、建立一个公开名录文物大保护体系、组建一支过硬的文物保护和管理队伍、搭建一个文博全媒体展示传播矩阵。按照“七个一”工作目标,做好普查调研指导与质量监管,督促区县按期完成三普不可移动文物复查,指导区县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加强与21个重点行业部门的工作协同,努力建立和完善了“四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做好新发现文物调查登记。组织普查数据审核,保证数据质量。另外,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并对接全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区县(市)文旅局等单位、地区征集普查线索,通过媒体、展览活动等途径,发布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公告,面向社会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信息,加快形成全民参与、全行业支持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市区普查设备设施共享流转、高效利用工作措施。组织实施以“4个普查指导片区”为核心的实地普查、周工作调度机制,及时制作工作简报、通告进度、加强总结及宣传工作。增派文博行政人员进入4个片区,加大督查进度、协调解决问题,建立全市“四普”工作花名册。建立市区普查设备设施共享流转、高效利用工作措施,统筹人力、设备支援进度缓慢普查单元。建立问题反馈及时解决的工作平台,加快确定新发现。将“四普”工作纳入考核体系,确保“四普”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截至目前,已经提前完成全部1530处“三普”不可移动文物复查工作。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68处,新发现比例10.98%,提前完成10%的工作目标,预计最终新发现比例将超过15%。严格把握数据审核标准,数据通过率位居全省前列。 (六)文物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沈阳市地上不可移动文物和地下文物保护条例》《沈阳市故宫、福陵和昭陵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基本形成我市文物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法规体系。2024年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发布,并于2025年3月1日正式实施。鉴于此,我局举办了以“读懂文保新法、摸清文物‘家底’”为主题的公益讲座活动,邀请专家解读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印发文保新法宣传图册及普查知识手册,并通过媒体和公众参与、现场交流互动、有奖竞答、观展等环节,为文物普查新线索征集助力,有效提升了公众对文物保护的使命感、责任感和法律素养,激发公众对文物普查工作的关注和参与,推进形成全社会依法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 与此同时,加强文物安全和执法监督检查,筑牢文物安全防线。压实文物安全属地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推进文物安全执法巡查,加强各部门间文物执法协作。深入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行动,根据年度重大节日和季节特点及日常文物安全维护要求,开展文物安全的检查、摸排等工作,对存在的火灾等安全隐患,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有力提升文物安全的督导力度。实施文保单位“三防”工程,严格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施工审批制度,严格商用开发、建设施工等大型基础建设文物前期调查勘探制度,确保文物安全。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四有”机制,要求各文物保护单位有效保护文物,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和组织具体负责保护的人员,为文物传承和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落实区县文旅局属地管理责任,聘请看护员,完成文物看护员备案和看护费发放工作,2024年共计105处文物保护单位聘用了96名文物看护员,涉及9个区县。 (七)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全力做好国家、省、市、县四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汇总发布工作。打造一支过硬的沈阳文博宣传队伍,推出 TOP75“沈阳文博推荐合作伙伴”, 创新宣传信息传播方式,注入新媒体传播力量。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组织开展文物保护系列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文物保护意识。2024年,沈阳市成功举办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整场活动聚焦“保护文物 传承文明”主题,充分展示辽沈新时期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工作成果,切实增强全社会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意识,集中体现了辽沈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气象、新担当、新成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日报等80余家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全网宣传报道总传播量超过28亿次,相关直播活动总播放量超过2300万次,国家文物局为活动成功举办致函感谢,对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将持续关注支持辽沈振兴发展。持续推动博物馆“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文博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市民对文博场馆的认知度,提高人们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八)文物活化利用力度不断加大。推动文物文博场馆与水利、农业等相结合,建设具有科研、教育、休憩功能的文化旅游目的地。新乐遗址、沈阳故宫、中国(沈阳)工业博物馆(原铸造车间)等已形成公众文明探源打卡地,并成为重要的研学旅行基地,成为公众了解沈阳城市悠久文明的第二课堂。同时,沈阳市以历史文化、工业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为主,规划文物主题游径,推出以文物精品展示为主的旅游线路。各文博单位深入发掘文物及藏品资源,开发文化创意产品,通过自主与联合发展,逐步形成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文物创意产品体系,传承中华文明,逐步适应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提升沈阳文化软实力。沈阳考古所还创作了儿童舞台剧《文物有声话沈阳》,凸显了“文物+文艺”的演绎魅力,让承载着沈阳各个时期历史记忆的代表文物,通过文艺活化表达,带领大家走进沈阳,聆听沈阳故事。带动了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推动了文旅深度融合。 二、下一步工作 虽然,沈阳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正如贵委提到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结合贵委提出的建议,今后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执法督察,筑牢文物安全防线。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关系国家历史传承和民族团结,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关系人民群众精神家园建设,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内容,保护文物安全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压实文物安全责任,守好文物安全红线、底线、生命线,坚决防止和遏制我市文物安全事故发生势在必行。一是压实地方政府文物安全属地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相关部门共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二是督察督办重点区域重大文物违法案件。三是指导区县文物部门和执法机构落实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四是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宣传普及,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加强文物资源管理,确保国有文物资源资产完整。完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有保护范围、保护标志、档案资料和管理机构)工作,加强文博场馆(含库房及藏品)资源资产管理。加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及时登记公布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并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明确管理责任人。加强不可移动文物周边建设管控引导和环境管控,在城市更新中保护赓续历史文脉。配合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三)突出沈阳特色,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全面落实“考古前置”、提升文保工程质量等任务。在完成沈阳市文物资源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文物局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全市文物登录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四普”工作、国保单位和省保单位申报等工作。通过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认定、公布和撤销制度,实行国有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筑牢文物安全防线,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积极组织申报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案例、文物主题游径、精品展览评选等。 (四)坚持项目带动,推进文物保护修缮。持续推进“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开展辽河干流(沈阳)红山文化遗址考古专项调查;强化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监管力度,全程跟踪、监管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申报、审批、检查、验收等环节。做好“九·一八”历史博物馆改造、张学良旧居红楼群修缮改造和中共满洲省委旧址改扩建工程。 (五)实施精品工程,推动革命文物保护传承。围绕“铭记抗战历史、赓续革命精神”主线,推出《正义审判——新中国审判日本战犯史实特展》等主题展览,重点展示沈阳在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历史贡献;精心策划9月18日“勿忘九一八”撞钟鸣警仪式等活动,通过庄严仪式铭记历史,传承抗战精神;创新打造“抗战寻英”文物主题游径,串联辽沈十市、9家国保单位及17处抗战场馆及遗址,推出沉浸式红色研学游路;推出杂技《先声》等文艺作品,以艺术形式活化抗战记忆。 (六)深化文旅融合,让文物活起来。优化文博主题游径,整合文博场馆资源,策划推出精品展览,打造经典旅游精品线路,围绕“跟着大展去旅行”加大展览宣传力度。支持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等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推出系列主题产品,凸显红色旅游融合示范作用。加强博物馆研学、教育功能,持续推出参观体验、研学等休闲旅游产品,深化博物馆馆校合作机制,组织文博场馆展览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等各类社教活动。 感谢贵委对沈阳市文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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