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关于发展沈阳乡村旅游民宿产业、实现振兴新突破的提案》(第393号)的答复
张胜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沈阳乡村旅游民宿产业、实现振兴新突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审批改革创新,为民宿经济等乡村产业发展助力 1.推进沈北新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建设。出台《沈阳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展旅游项目审批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推进沈北新区农村宅基地制度试点改革。一是“宅基地使用权自营”模式。以马刚街道中寺村为代表,20余户家庭利用自家宅基地建设餐饮、采摘、住宿为一体的“农家乐院”。 二是“宅基地使用权入股”模式。以黄家街道腰长河村为示范,村集体整合建设用地117亩,进行乡村文旅项目的开发建设。三是“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模式。以兴隆台街道单家村为试点,村集体与农户签订流转协议,收拢10宗闲置宅基地,开发“稻梦小镇”民宿旅游项目。四是“宅基地使用权合作经营”模式。依托“稻梦空间”、“稻梦小镇”等文旅项目,兴隆台街道大孤柳村由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带动农户开发生产休闲食品。五是“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模式。兴隆台街道大孤柳村开展试点,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与6户达成永久性有偿退出协议,村集体利用腾退的宅基地,发展适宜的产业项目。 2.调整特业经营政策,为发展民宿经济等乡村产业松绑助力。为推动民宿品质化发展,让民宿升级改造有依据和发展目标,推动地方政府民宿市场准入的管理体制改革,让一直在经营却没有得到合法许可证明的民宿取得合法身份,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激发民宿投资热情,2019年7月3日,文旅部发布《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其中,申报评定星级旅游民宿的一项条件为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需要通过消防验收。然而,根据《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要求 ,现有乡村民宿不符合发证条件,致使现在大量的民宿相关证件不齐全,无法申报评定星级旅游民宿,我市民宿行业发展遇到了瓶颈问题。 我市高度重视民宿行业发展,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中提出,要调整特业经营方面政策,为发展民宿经济等乡村产业松绑助力。一月份以来,市文旅局积极与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城建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就乡村民宿特业审批流程开展调研工作,研究可实施办法,经过各部门多次研究探讨,已经明形成初步意见,我市将尽快落实乡村民宿特业审批工作,争取尽早解决乡村民宿特业审批困难,为发展民宿经济松绑助力。 1.推动乡村旅游特色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旅游与农、林、渔、牧、副等产业深度融合,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后备箱工作。培育一批具有文化内涵、参与性强、设施完善、服务精细的农家乐、渔家乐、牧家乐、林家乐等休闲产品,扶持培育富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王士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锡伯龙地创意农业产业有限公司等24家乡村旅游商品品牌,并通过市级媒体矩阵平台广泛宣传,使我市乡村旅游商品知名度得到不断提升。深化全市82个文化产业园区建设,重点推进沈北新区稻梦空间、浑南区棋盘山开发区、新民市三农博览园与清宫中医药文化产业基地、辽中汉夏中医药养生文化产业基地等,依托乡村特色资源,以农业+文化为核心的乡村文化产业园建设。 2.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2022年,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鼓励农事企业与具有旅游资源的乡村结合,发展集生产加工、观光旅游、消费体验一体化发展的体验业态。建设一批市级美丽休闲乡村,积极推介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村镇和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打造休闲农业精品线路。一是推进休闲农业重点项目,积极推进2022年我市都市休闲农业谋划项目。二是创建美丽休闲乡村,建设市级美丽乡村,积极推介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村镇和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三是培育创建我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线路并择优向省和国家推荐。四是整合推进“拾光逸栈——北沟小筑共享农庄”、鑫隆农业观光科技园等乡村旅游项目建设。 3.点线结合、强化推广,创新旅游产品体系。提升乡村旅游文化品质,做好动线规划设计。结合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出七大主题红色经典线路。如:初心使命薪火相传(沈南第一个党支部纪念馆—辽牙军旅文化体验园—新民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员教育基地—沈阳三农博览园—石油文化博览园)、丰碑永驻英雄不朽(秀水河子战役纪念馆—谢荣策革命烈士墓—东北解放纪念碑—抗美援朝烈士陵园和纪念馆—国防教育主题公园)等。针对疫情常态化下城市周边游、周末游不断增热的特点,结合乡村风光、生态康养、采摘休闲、民宿民俗等,推出法库县半拉山子村和公主陵村一日游、苏家屯区马耳山白清寨村和杨城寨村一日游、康平县黑山村和小塔子村一日游等20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并通过沈阳四季游活动宣传发布,为游客出游提供方便。与沈阳日报社联合开展“大美沈阳”媒体采风四季行活动中,特别邀请国内知名媒体、旅游达人、自媒体团队走进沈阳乡村。媒体行团队先后来到苏家屯区、沈北新区、浑南区、康平县、法库县等沈阳文旅资源丰富的区县,从媒体专业视角出发,形成了“春风十里不如你、杏花春雨等着你”媒体春季行邂逅康平杏花节、“在鱼梁鹤影中捕捉神奇风光”夏季游之法库县等多篇系列深度报道,带领广大网友领略沈阳乡村风貌、山水风光、历史人文等。 三、积极出台发展政策,打好乡村经济发展基础 我市出台的《2022年沈阳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若干政策》,对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投资融资扶持政策作出了明确部署。 1.对美丽乡村建设方面,提出要扎实稳妥推进乡村“三美”建设,财政预算投入共128094.4万元。其中,支持乡村规划编制,坚持规划先行,对美丽宜居村庄规划预算3354.7万元,美丽田园乡镇规划预算696万元,美丽田园乡村规划师预算110万元。支持农村改厕和公厕建设,保障农村改厕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对年度新建厕所建设、运维给予补助,农村改厕预算6352万元,农村公厕建设预算768万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处理设施有效运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预算147万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预算1977.3万元。支持农村垃圾分类治理与收运处理体系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预算2541.5万元,美丽田园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预算1619.2万元,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预算1359.8万元,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预算2393.6万元,垃圾堆沤站预算200万元。支持农村村内道路硬化、亮化,村内道路预算52823.9万元,村内边沟预算9413.1万元,村内亮化预算4112.3万元。支持村庄绿化建设,预算1.63亿元。支持村屯河道清淤疏浚,预算1516万元。支持幸福宜居村建设,建设项目预算5150万元。支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预算3260万元。支持美丽田园乡镇建设。改善乡镇生活条件、生态环境,推进乡村环境生态综合整治,对美丽田园乡镇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给予补助,美丽田园建设预算1.4亿元。 2.对乡村企业扶持方面,提出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政策,财政预算投入共7910万。其中,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对新晋龙头企业以奖代补资金预算260万元,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加快龙头企业提档升级的动力。支持固定资产投资,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预算2250万元,有效解决项目建设单位资金紧张状况,促进项目达产生效,推进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支持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区域内,3年内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达一定规模以上(不含土地投入和市以上财政补助)的农业产业园区,按照先建后补原则,给予一次性补助。支持流动资金贷款,对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当年流动资金贷款一定额度以内部分,按照不高于当年LPR年均值给予一次性贴息,贷款贴息预算1925万元。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预算5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当年新增加的生产经营项目贷款,在一定额度范围内,根据央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补助。支持“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预算1975万元,创建并推广一批市级“一村一品”典型示范专业村。支持涉农区县(市)发展农村电商,预算1000万元,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直播基地、电商平台。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2年5月26日 二、推动乡村文化旅游服务提效能、补短板,提升民宿行业发展环境
2019至2021年我市累计投入9289.5万元,用于乡村文旅融合发展。累计新建102处村文化广场、改造提升旅游景区游客中心37座、新建改建旅游厕所300余座、扩建改建景区停车场36处、新增更换景区导览标识916块、推进乡村民宿项目82个。加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程,启动了地面数字无线覆盖工程,协调推进“全国一张网”整合工作,成立了有线网络整合领导小组。2022年,我市将继续推进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让全域景区游、乡村游、四季游等多彩绽放,推动旅游发展空间向农村拓展、旅游配套设施向农村延伸、旅游客源向农村分流,通过以旅助农,以农兴旅,实现农旅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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