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沈阳市“剧本杀”监管的提案》(第008号)的答复
王玉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沈阳市“剧本杀”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密室剧本杀行业快速发展,已在文化娱乐产业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由于是新兴产业,密室剧本杀行业一直处于行业监管的真空地带,导致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各种问题,国家、省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室剧本杀行业的健康发展,相继出台文件,逐步规范密室剧本杀行业经营现状。2022年1月18日,省文旅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剧本杀调研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切实摸清行业底数,掌握存量问题。2月25日省文旅厅印发《辽宁省密室剧本杀管理规定(试行)》,我市高度重视,根据规定要求,制定了《沈阳市密室剧本杀内容备案工作实施方案》。 一、针对剧本侵权、内容违规问题,加强行业管理 我市根据《沈阳市密室剧本杀内容备案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县(市)文旅局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密室剧本杀经营单位备案工作,落实《辽宁省密室剧本杀管理规定(试行)》中各项要求。市、区两级文旅局组织经营单位开展剧本自审,并督促其建立相关自审制度,在进行剧本备案的同时提交自律经营承诺书及《辽宁省密室剧本杀内容备案登记表》;各区、县(市)文旅局对剧本备案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定期向市文旅局集中报送备案信息。市文化执法总队按照《辽宁省密室剧本杀管理规定(试行)》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对密室剧本杀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督导检查,及时下架不合格剧本;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发现经营单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移送处理。 二、针对场所疫情防控及消防安全问题,加强督导巡查 1.我市组织文化执法总队将密室剧本杀场所纳入文化娱乐场所日常监管范围,严格落实省、市防指各项管控要求,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放松,对各文化娱乐场所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督导各文化娱乐场所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安全底线。 2.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了《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指南(试行)》《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市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制定可实施方案,在审批流程中设置消防验收环节,严把入口关。我们将积极组织应急管理部门对各密室剧本杀场所进行定期巡查,指导经营业户消除安全隐患,并定期组织对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三、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加强宣传引导 组织各区、县文旅局、文化执法总队,加强行业监管,要求各密室剧本杀经营单位对设置的场景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或活动前予以提示,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我们将积极协调公安和文旅部门按照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密室剧本杀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加强对各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宣传教育,提倡主动向青少年提供内容积极向上的剧本,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证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受侵害,亮化剧本杀经营单位内房间门窗,建立治安安全规范,引导合法经营。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国家、省相关部门要求,做好密室剧本杀行业监管工作,确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文化旅游事业的重视与关心。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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