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沈阳故宫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工作的提案》(第495号)的答复
冯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沈阳故宫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工作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对沈阳故宫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工作历来都十分重视。近三年中,先后为其组织上报了《沈阳故宫馆藏书画类文物保护修复》《沈阳故宫博物院馆藏清代纺织品保护修复》《沈阳故宫宫廷织绣类文物保护修复》《沈阳故宫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6号库房、10号库房)》等多个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争取到国家文物局的资金支持,使得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同时,我们也了解掌握“沈阳故宫囿于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改建限制,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着库房短缺、场地有限、类别单一、人才匮乏等不利因素”的状况。为此,我们在2019年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租用东三省总督府提升沈阳故宫服务功能的请示》。计划通过租用东三省总督府,改造利用其四层现代建筑拓展为沈阳故宫文物修复场地及文物库房,但最终未获市政府的批准。此后,经多方的不懈努力,争取到满铁奉天公所旧址(曾由沈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使用)作为拓展沈阳故宫服务功能的新场地。该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214.27平方米,此次改造包括文物建筑2343.9平方米,非文物建筑870.57平方米。计划对文物建筑进行修缮后,重新布置功能,满足展览、文物存放、文物修复等相关使用要求。项目预计完工时间为今年10月,届时将一定程度缓解现阶段沈阳故宫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中的困难。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博物馆事业的关心。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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