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关于培育沈阳新型文化旅游消费市场的提案》(第264号)的答复
刘秀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沈阳新型文化旅游消费市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20年,我们与沈阳日报、沈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心共同组织举办了2020年“盛京杯”沈阳市工业设计大赛文化创意设计专项赛,并同步策划了沈阳市十大文化旅游系列产品发布活动。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加强旅游文化创意产品的研发和培育,全力推进2021“盛京杯”沈阳工业设计大赛文化创意设计赛如期举办,推出“盛京礼物”特色品牌,深化旅游供给侧改革,丰富商品品种,满足旅游需求,扩大旅游消费。建立完善的旅游商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实现申报标准化、流程程序化、管理动态化、信息公开化,保证和促进品牌健康良性发展。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创新经营运作机制,依托我市丰富的文化资源,研发地方标志性文化元素的文化旅游商品,实现文化创意和旅游资源的有效嫁接,加快非遗等项目向旅游商品转化,使具有地域标志性的旅游商品成为游客来沈旅游的“必购品”。 二、在全面落实首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的基础上,结合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示范城市的工作,围绕《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精神要求,加强对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的引导和扶持,建立文化和旅游消费数据监测分析体系,提升各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产品供给能力,推动传统商业综合体转型升级为文体商旅综合体,打造具有文化和旅游特色的高品位步行街,建设集合文创商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打造新型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一是建设高品质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依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要求,延长文旅消费时间链条,扩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发展夜间文旅经济。开展“点亮夜沈阳”活动,打造夜间消费文化IP,建设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二是建设文旅消费载体。加强文旅消费载体建设,创新文旅消费模式,深入推动文旅消费与信息消费融合,加快推进文化产品和服务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培育新的文化消费业态。继续办好惠民文化消费季,营造良好的文化消费氛围,引导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宾馆饭店、体育设施等引入特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商业服务与休闲文化高度融合的综合文商旅消费场所。培育文旅消费新理念,引导健康文旅消费行为。三是扩大产品服务供给。鼓励打造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的文化旅游演艺产品,促进演艺、娱乐、动漫、创意设计、网络文化、工艺美术等行业创新发展,引导文化和旅游场所增加参与式、体验式消费项目。鼓励文化企业优化文化产品供给结构,引导文化企业围绕内容创意、核心产品、衍生产品等环节延伸产业链条,支持文化设施运营单位与文化创作、服务机构合作提供“一站式”文化服务。围绕拓展文化消费广度和深度,注重利用新技术发掘历史文化资源,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文化旅游消费产品,建立充分满足居民个性化、多样化需求的文化产品服务供给体系。规范旅游民宿市场,推动星级旅游民宿品牌化发展。提升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供给能力。鼓励文创产品开发经营,拓宽文创产品展示和销售渠道。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推出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发展文化和旅游场所夜间餐饮、购物、文化演出等,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创新文旅产品和服务供给。 三、落实文旅惠民实事。鼓励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淡季免费开放、演出门票打折等政策,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动。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数字文化和旅游消费体验等活动,继续开展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券活动,重点补贴在涉旅酒店、旅游景区、电影院、剧场、书店、文化创意园区等11类文化旅游产业商家消费。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发行文化和旅游消费联名银行卡并给予特惠商户折扣、消费分期等用户权益。鼓励各级公共文化机构使用“文化消费和文化惠民” 等数字文化平台,开展文化惠民培训、演出等活动,依托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开展消费惠民活动,延长开放时间,提升服务效能。 四、优化文旅消费环境。提升文旅消费支付便利化水平,将文旅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打造人民群众身边的文旅消费网点。完善博物馆、美术馆、演出场所等消费配套设施,引导文旅消费场所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提升文化旅消费场所宽带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水平,优化旅游交通服务。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确保文化和旅游场所、设施运行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联合惩戒,保护消费者权益。 五、发放文旅消费券,引导文化消费新理念。2020年,市政府与银联合作发放的文化消费惠民消费券1200万元,与携程合作发放的旅游优惠券2000万元。2021年,市政府与银联合作发放文旅消费券1100万元。用于涉旅宾馆酒店住宿消费;旅行社沈阳市内游览线路消费;书店、音像店消费; KTV包房、游戏娱乐场所消费;剧院、剧场门票消费;1905文创园等文化产业创意园区消费;电影院门票消费;故宫等文博场馆门票消费;植物园、森林动物园等旅游景区门票消费;互联网经营场所上网消费;工艺品店、文创店购物消费。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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