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围绕顺山屯遗址科学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建议》(第0454号)的答复
宋楠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围绕顺山屯遗址科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建议》(第045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沈阳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近年来,在各级党政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全市文物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全社会保护文物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文物保护基础工作不断夯实,资源状况基本摸清,保护经费和保护力量持续增长,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博物馆建设步伐加快,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稳步提高,文物利用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文物事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态势。 目前,根据第四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现状显示,沈阳市共登录不可移动文物1541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71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全市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均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下简称“两线”),这对保护文化遗产的安全、环境和历史风貌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考古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不断细化,可以更准确地勘定遗址、墓葬类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范围,为进一步科学核定“两线”范围、实现文物保护单位精细化管理以及协调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提供了条件。 二、顺山屯遗址概况 顺山屯遗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胜利街道顺山屯村,地处卧龙湖东岸台地,海拔97.4米,面积逾一万平方米。该遗址于1973年文物普查中首次发现,1977年经铁岭市文物组与康平县文化馆联合科学试掘,确认其为一处保存较完整的青铜时代人类居址。顺山屯遗址是辽北文明起源的关键坐标,是距今约3100年(相当于中原商周时期)的青铜时代聚落遗址,实证了卧龙湖畔秽貊先民“农牧渔猎并举、半地穴定居、陶石并用、初具阶级”的社会形态,并以“顺山屯类型”深刻影响东北考古学框架。 顺山屯遗址于1996年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7年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8年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发〔2008〕48号)公布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具体点位为:(1)珍珠山:保护范围以珍珠山山顶卧龙山庄整体建筑墙体东南角(东经123°19′01″,北纬42°44′13″)为基点,东150米,南20米,西80米,北70米以内;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外200米以内(III类)。(2)天龙山:保护范围以海印禅寺北配殿墙体西南角(东经123°19′45″,北纬42°44′20″)为基点,东300米,南250米,西550米,北100米以内;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外200米以内(III类)。 顺山屯遗址作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具有持续研究价值和不可替代的历史地位,其保护工作不仅关乎民族记忆延续,更是法律赋予的责任。在文物保护工作中,“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是两项核心法律制度,如同为文化遗产划定的两道“生命线”,共同构筑起其安全的法治屏障。任何调整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且不得以经济建设开发为由擅自缩小。 三、“两线”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落实各项文物保护措施。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不断强化“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要求,切实承担起文物保护职责。新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已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一条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有关规划”作出了明确规定。文物行政部门依法加强文物保护执法,严肃查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法建设活动,确保文物安全。 (二)合理确定地下文物埋藏区。经与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研究,划定了21处文物资源比较集中的区域为地下文物埋藏集中区。在此区域内进行任何建设工程均需事先进行考古勘探,进一步加强了地下文物保护工作。 (三)开展室外勘测和考古勘定,精准掌握文物本体信息。一是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采用RTK等测绘装备、无人机、高分辨卫星影像及高清正射影像等技术,对地上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等)的文物本体边界进行高精度测定,为合法调取文物数据及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二是逐步开展地下文物保护单位的考古勘定工作。古遗址、古墓葬类文物保护单位因埋藏于地下,需借助考古勘探摸清遗存情况。部分古遗址、古墓葬类文保单位因早期技术手段限制,划定范围可能存在不够精确的情形。通过科学的考古勘定得出的结果,可作为依法复核或调整“两线”的客观依据,但调整的目的是使保护范围更加精准、科学,而非单纯为建设项目释放空间。 (四)科学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文物保护单位的“两线”由文物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共同划定,过程中依法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及属地政府意见,其根本目的是科学、有效地保护文物本体及其历史风貌。 四、关于代表建议中“优化缩小建设控制地带”的说明 代表建议提出“科学优化缩小顺山屯遗址建设控制地带,释放合理发展空间”。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需要明确的是: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一经依法划定,即具有严肃性和稳定性,其核心功能是保护文物本体及周边历史环境风貌,不得因经济建设或开发需要而随意缩小。任何以“释放发展空间”为由提出缩小“两线”范围的诉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和保护优先原则。 但是,如果因早期技术手段限制导致原划定的“两线”范围与遗址实际埋藏范围存在明显偏差(例如将并无遗存分布的区域过度纳入控制地带),则可以通过科学的考古勘探和专家论证,依法依程序对“两线”进行精准复核和合理微调。这种调整不是为经济建设让路,而是为了使文物保护更加精准、管理更加科学。调整后的控制地带仍应足以保障文物本体安全和周边历史风貌的完整性。 因此,我局将本着“保护第一、科学精准”的原则,依法稳妥推进顺山屯遗址“两线”的复核与优化工作,但不会以牺牲文物保护为代价换取发展空间。 五、下一步打算 以实现“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经济建设”为目标,在坚守文物保护底线的前提下,依法推进“两线”的科学管理与优化。 一是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对顺山屯遗址等古遗址类文保单位开展室外勘测和考古勘探,全面精准掌握遗址本体埋藏范围、分布密度及保存状况,为“两线”的科学复核提供客观数据支撑。 二是组织考古、文物保护、城市规划等领域专家,对顺山屯遗址现行“两线”范围的合理性进行专题评估。如经科学勘测确认现行范围确实超出实际保护需要(例如将无遗存分布的区域纳入控制地带),将依法依规制定调整方案,但调整幅度应以满足文物安全和风貌保护为底线,不得因周边开发需求而过度缩小。 三是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如确需调整,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次开展专家论证、方案制定、征求意见(包括公众和相关部门)、逐级上报至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批等程序,确保调整工作公开、公正、合法。 四是加强与康平县政府及自然资源、发改等部门的规划衔接,将文物保护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在确保“两线”管控要求不降低的前提下,统筹引导遗址周边区域发展生态文旅、文化展示等与文物保护相协调的项目,实现“遗址保护+生态旅游+文化传承”的融合发展,让文化遗产成为区域高质量发展的积极因素,而非对立面。 五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由市文物局牵头,定期对顺山屯遗址保护状况进行督查指导,督促康平县成立遗址保护专项工作组,加强日常巡查和建设活动监管。积极争取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用于遗址保护修缮、考古研究及必要的展示设施建设,提升保护利用水平。 感谢您对文物保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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