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政府采购或购买旅行社服务的建议》(第0190号)的答复
倪琛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采购或购买旅行社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辽宁省旅游条例》已于201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旅游条例》,原省旅发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法制办研究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委托旅行社承办公务活动服务的实施办法》。办法于2015年12月底经省政府批准正式下发。该办法中明确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等具有资质的旅游服务企业承办交通、食宿、会务、接待等服务事项,并提出了十三条具体实施规定。 在《辽宁省旅游局辽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旅行社定点资格招标公开招标(LNZC2016-0099)中标公告》中将辽宁祥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辽宁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沈阳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8家旅行社列入定点资格招标单位。 2016年3月,经原市旅游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法制办会签并经过市政府批准,已将《机关事业单位委托旅行社承办公务活动服务的实施办法》转发至全市各区、县(市)及市政府各部门,并要求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委托旅行社承办公务活动要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委托旅行社承办公务活动服务的实施办法》,并在《辽宁省旅游局辽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旅行社定点资格招标公开招标(LNZC2016-0099)中标公告》确定的承办公务活动的旅行社名单中选择。 感谢您对我市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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