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规范书店照明布设守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建议》(第0667号)的答复
刘刚代表: 《关于规范书店照明布设守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关注。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对该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书店将根据国家标准设置阅读区域的照明条件,确保照度、色温、眩光值等参数符合标准要求,保障读者在舒适的环境下进行阅读。二是书店将定期邀请专业团队进行照明布设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三是书店将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确保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避免因设备老化导致照明条件下降。四是书店将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市民对阅读照明标准的认识,鼓励家长和孩子选择具有良好照明条件的书店进行阅读,共同为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贡献力量。通过这些举措,使书店成为一家值得信赖的阅读场所,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国际上对于书店照明的亮度标准通常是以照度(lux)为单位来衡量的。根据国际照明委员会(CIE)的推荐,书店照明的标准照度一般应该在300 lux至750 lux之间。针对不同区域的需求,可以适当调整照明亮度。针对书店的照明规划,可以考虑以下具体方案: 1. 书店入口处和前台区域:设定照度为500 lux,营造温馨、舒适的氛围,吸引顾客入内。 2. 阅读区域:设定照度为750 lux,确保读者可以清晰地看清书籍内容,减轻眼部疲劳。 3. 休息区域:设定照度为300 lux,提供轻松休憩的环境。 4. 儿童读物区域:设定照度为600 lux,以满足孩子们对图书的需求,同时保护他们的视力健康。 我们会参考相关标准,督促相关部门规范书店阅读区照明标准,同时建立常态化评估和监管机制,督促和协助不合格的商家尽快整改。感谢代表对读者阅读环境与照明光线的监督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对书店照明布设及相关部门监管工作的广泛监督。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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