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大对文旅产业政策扶持的建议》(第0251号)的答复
高忠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文旅产业政策扶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三年来,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沈阳市文化旅游产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挑战。为切实减轻疫情对文化旅游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文旅企业共渡难关,促进文化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国家、省、市政府陆续出台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抓好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纾困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关于推动辽宁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沈阳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沈阳市本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沈阳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沈阳市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措施,发放了“沈阳助企惠民旅游消费券”,加大“旅游宣传推广”、“引客入沈”招徕补贴以及“文旅品牌创建”奖励一系列相应举措,不断推进文化旅游业复苏进程。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同市金融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如下五方面工作: 一、加大重点旅游项目支持力度,做优做强重点文旅企业。 一是全市统筹文旅项目招商工作。2023年拟组织相关区县(市)政府共同举办文旅产业项目招商活动不少于3次。2023年2月17日,沈阳市(北京)文旅产业重点项目招商推介会在北京举行,推介会上,共签约10个项目,总签约额122.9亿元。针对3亿元以上的重大旅游项目给予免费包装资金支持的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吸收,加强与市发改、商务、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力争在项目包装方面予以支持。 二是为提高城市景区丰富度和游客舒适度、满意度,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展国家A级景区品质提升工作。市文旅局将组建景评专家组前往相关提质升级的3A级景区,对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对景区创建评定和景区改造提升工作予以指导,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帮助景区顺利开展创建工作。 三是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和《沈阳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要求,享受暂退(暂退比例提高至100%)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 二、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中共沈阳市委办、沈阳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推动沈阳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商业银行入驻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开展金融业务,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下,加大对文化企业的有效信贷投入。对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新增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贷款企业不超过贷款金额2%的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沈阳市金融发展局不断加强普惠领域金融服务,通过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强化金融政策支持、推广政府增信工具等措施,畅通企业融资渠道。 一是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推广政府增信工具。2022年,累计推送5批次2645户企业融资需求清单,组织350余场银企精准对接,为677户企业解决融资112亿元。推广助保贷、创业担保贷等增信工具,促进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其中:创业担保贷款为小微企业提供最高300万元贷款额度,首次首年给予100%贴息,第二年给予50%贴息,为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提供20万元贷款额度,给予2%贴息。建立助保贷风险补偿资金,对抵质押物不足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风险补偿,当助保金贷款发生损失时,与合作银行按单笔补偿率最高不超过该笔净损失的50%分担补偿。 二是强化金融政策支持。2019年印发《沈阳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对银行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的,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对证券、基金、保险等机构服务民营企业的,按标准最高奖励100万元。目前,已为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发放奖励资金3203万元,政策效应有效发挥。2022年出台《沈阳市支持小微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对600余户新增贷款的小微企业给予贴息583万元,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推动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助力文旅企业发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加大对基础设施的奖补力度,不断支持文旅产业发展。 一是加大对文旅产业工作的领导。2023年2月24日,市文旅局组织召开13个区、县(市)文旅局分管领导业务工作会,对经济指标“开门红”、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以及旅游重点景区建设和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进行工作调度和安排。 二是严格履行《沈阳市本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沈旅发【2018】67号)相关规定,按照2022年9月14日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要求,我局拨付法库县爱新觉罗祖家坊酒业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补助55.42万元。 三是开展对等级民宿的奖励,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申请专项资金,对评定为国家甲乙丙等级的民宿给予不同的奖励。 四、整合资源,加大宣传营销激发消费潜力。 一是为更好地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沈阳市旅游业三年“倍增”行动方案》。努力推动东北亚文化旅游博览会、沈阳国际旅游节、沈阳法库国际飞行大会等成为具有国际化元素、国内知名的文旅节会;做好“四季沈阳”“文旅惠民消费季”等文旅消费信息发布推广等活动;打造沈阳艺术节、沈阳合唱节城市文化活动品牌。依托沈阳制博会、农博会、赛艇等体育赛事等会展、节庆赛事活动,融入历史文化、生态文化旅游资源,提升沈阳在国际会展旅游市场的影响力。 二是实施市场开发和营销宣传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结合开展文旅招商、城市形象推广、旅游宣传推介、参加国内外文旅展、组织精品剧目巡演等,策划实施“百城百场”旅游推介会。 三是落实“引客入沈”政策,完善激励办法,三年内持续发放引客补贴,构建全市景区、旅行社、宾馆游客招徕外阜游客的政策体系。出台“沈阳人游沈阳”优惠措施,激活本地文旅市场。落实文化旅游惠民政策,举办文旅惠民消费活动,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提高游客在沈消费水平。 2023年辽宁省(沈阳)助企惠民旅游消费券已发放三轮,截至2月4日的数据显示,有4730张消费券被居民核销使用,兑现补贴金额701306.34元。其中旅行社、普通宾馆酒店、旅游景区为核销数量最多的三个消费场景。沈城旅游业人士表示,旅游消费券对整个行业起到了实实在在的助推作用,在政府的政策扶持和行业自身的努力下,沈城旅游市场已然迎来春暖花开。 五、做好人才服务,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培训。 一是协调指导沈阳市旅游协会,对旅行社、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的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和文明旅游培训。 二是积极向省市智库推荐文旅方面专家学者,吸引国内外旅游业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在沈发展。为助力沈阳文旅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对有需要的文旅企业,提供相关智力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文旅产业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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