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沈阳艺术发展基金公平分配使用的建议》(第0905号)的答复
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沈阳艺术发展基金公平分配使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伴随文化市场的繁荣,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迫切,诸如沈阳交响乐团(以下简称“沈交”)等优秀民营院团的崛起,对沈阳市文化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沈交的建立,结束了沈阳这座东北中心城市没有职业交响乐团的历史,在交响乐普及、乐团管理、市场化运营、票房上座率等都走在国内同行业前列,被国内外同行称为“沈交现象”。沈交已成为沈阳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的一张靓丽名片。但伴随社会经济发展和相关指标变化,现有的繁沈阳市艺术发展基金额度已难以满足文化艺术发展需要,且诸如沈交这样的民营乐团也由于企业性质无法享受此项基金扶持。民营院团和国有院团一样承担着社会责任,都对沈阳市文化艺术发展做出贡献,因此,公平分配使用艺术发展基金,对繁荣沈阳文化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规范化 (一)尽快拨付演出补贴。足额拨付2019年沈阳交响乐团的演出补贴费用。 (二)适度提高补贴标准。由市财政单独列,自2020年起提高沈阳交响乐团演出补贴标准,小型演出(包括面向市民的开放式排练)每场次补贴0.8万元(原为0.6万元);高水准、低票价演出每场次补贴标准4万元(原为3万元)。 二、与国有院团同等享用艺术生产资金 将沈阳市现有的繁荣舞台艺术专项资金额度2000万元(包括艺术惠民补贴)增加至2500万元。每年从中拨付不超过100万元的音乐季艺术生产专项经费,保障沈交与国有院团同等享有专项资金支持。 三、吸收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 由市政府积极引导,吸引更多有实力、有情怀的企业(包括国有、民营)参与到文化产业发展之中,并给予企业项目、资金和税收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如可建立交响乐专项发展基金,建立长效保障机制,从而保证民营交响乐团安全运营,健康发展。 四、加强人才引进和留置 (一)由市财政单独列支或使用人才办专项经费引进和留置艺术专业技术人才。对在聘用期内的乐团人才给予一次性房补(买房、租房)、生活补贴、子女入学就近借读等优惠政策。 (二)人事部门酌情修改完善当前艺术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标准。现行的《辽宁省艺术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试行)(辽人文发〔2007〕8号)因制定时间久远,已无法满足当前艺术专业技术人才评定工作需要。 对于沈阳艺术发展基金公平分配使用的建议,今后,我局将加强与市财政局、市人才办等单位的沟通配合,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根据企业投入、市场效果、市民反响等指标,公平分配使用艺术发展基金,使之成为繁荣文化市场的促进剂,打造一个更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感谢您对我市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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