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沈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建议》(第0161号)的答复
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沈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沈阳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悠久的历史、极具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赋予了沈阳博大而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实施以“项目、传承人、传习基地、工作品牌”为主要抓手的“四轮驱动”发展战略,使非遗保护领域不断拓展,保护内容不断丰富,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保护措施不断完善,为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2007年始,沈阳市全面开展非遗调查工作,工作人员走街串巷,深入社区、村屯,普查整理散落民间的非遗技艺。截至目前,全市共公布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221个,其中国家级10个、省级40个,我市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位居全省及东北地区前列。近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健全组织机构,做到“三个保证”。市政府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成立了组织机构、组建了工作队伍、设立了专项经费,在全国率先实现了非遗保护工作的“三个保证”, 即:成立了沈阳市非遗保护中心,建立了市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和评审机制,并设立市级非遗保护专项经费,逐年加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投入。并早在2005年就成立了市级非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非遗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深入挖掘非遗项目,形成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深入挖掘传统技艺非遗线索,不断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建设。沈阳市还不断推进非遗法制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积极推进地方非遗保护立法工作。截至2019年底,共公布了八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已经形成数据库完备的国家、省、市、区四级非遗项目名录体系。 3.加强管理和学术研究,对濒危非遗项目进行抢救性保护。建立了一支具有中高级职称的非遗保护专业研究队伍,先后出版了200多种出版物。近年新吸纳50多名专业水平较高的专家充实到非遗保护专家库。自2015年以来,沈阳还开展了数字化非遗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民族记忆保护工程”,为濒危项目录制口述史、出版图书。 4.弘扬工匠精神,建立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延续离不开一代代人的传承。沈阳市通过组织开展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推荐等工作,不断充实传承人队伍。截至2019年底,沈阳已公布了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76名,其中国家级10名、省级38名,基本形成了种类齐全、技艺水平较高的传承人队伍。沈阳市各级代表性传承人数量也位居辽宁省乃至东北地区前列。仅2015年就有11人被认定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17年有3人被认定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有3名传承人荣获省政府命名的首批“辽宁工匠”称号。 5.创建非遗传习基地,为开展传承活动创造条件。2015年,我市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了非遗传习基地创建活动,先后分三批命名了共100个“沈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为开展非遗传承活动创造条件。各区、县(市)也相继建立了非遗展示馆,使保护工作实现了“传习有场所”的保护目标,多渠道推广和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 6.举办非遗博览会,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纪念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集中展示非遗保护成果,从2014年起,连续举办了六届“沈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参展项目累计达900余个,展出面积达3万平方米,吸引了20余万市民和游客参观,为广大市民搭建近距离感受非遗魅力的平台。 7.积极宣传非遗项目,展现独特城市魅力。2016年,我市推荐的“沈阳于氏面人制作技艺”作品,荣获“第四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传统工艺大赛传统工艺项目(泥面塑)比赛三等奖”。2018年,我市推荐的“辽三彩烧造技艺”作品,荣获“第五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传统工艺大赛传统工艺项目(陶瓷成型)比赛二等奖”。2019年,还将非遗项目引进了沈阳市植物园、沈阳宝马新工厂(铁西)等国家级旅游景区,初步实现了“非遗+旅游”的文旅融合新模式。 8.开展传习活动,促进非遗传承、传播。从2012年开始,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组织传承人开展“进村镇、进社区、进工地、进学校、进军营”非遗传习活动。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开展传习活动1000多场(次),使非遗技艺得到广泛有效的传承。其中,仅2019年,我局就精心组织、高质量的开展了9场次非遗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不仅让非遗保护工作越来越接地气,更为关键的是,其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以及在青少年中间的认同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幅提升,同时也得到省文化厅和市政府的高度认可。 9.发挥非遗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生产性保护。积极支持开展研究、创意、开发等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逐步形成以传统雕刻、传统白酒酿制等为主要内容的非遗产业格局。2017年,首次组织了非遗作品大赛,评选出了44件“盛京好手艺”作品。连续举办了三届“非遗精品展”,每届展出非遗作品300多件。 虽然,我市非遗保护和发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市非遗保护和发展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为方向,以提升非遗的可见度和促进振兴发展为目标,立足彰显非遗保护新成果、新理念和新实践,让非遗走向生活、融入民众。认真贯彻落实《传统工艺振兴计划》,通过实施“非遗保护传承”、“非遗产业发展”、“非遗展示宣传”三大工程,充分保护、传承和利用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沈阳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实施“非遗保护传承工程”,不断提高非遗保护工作水平 1.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审工作,适时公布第六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积极支持传承人开展收徒传艺等非遗传承活动,并提供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2.开展濒危项目抢救性保护工作。组织对濒危项目传承人技艺开展记录工作,实施传承人群研修研习项目。深入挖掘我市非遗资源,不断完善我市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 3.推进非遗博物馆项目建设。对沈阳市少儿图书馆旧址进行维修,依托现有文化场所,加快推进“沈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项目建设,启动博物馆展陈等相关工作。通过建立非遗博物馆,深入实施文化遗产解读工作,真正让文化遗产“活起来”“用起来”,为沈阳市民提供了解地域传统文化的窗口。 二、实施“非遗产业发展工程”,全面提升非遗传承能力建设 4.开展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对“盛京好手艺”等重点项目在品牌标识、购买设备、场地租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支持;通过举办非遗作品展等活动,为开展非遗生产性保护提供平台。 5.进一步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遗产旅游,推动非遗融入食、住、行、游、购、娱各环节。持续推进“非遗之旅”参观旅游路线建设,对参与的项目进行宣传、包装;积极支持非遗项目参加在旅游景区(景点)、文创园区展示、宣传活动;对参与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开发的项目给予扶持。 6.组织非遗“走出去”工作。积极支持我市非遗项目参与“一带一路”合作伙伴以及国内区域文化交流、展览展示、产品销售等活动。 三、实施“非遗展示宣传工程”,营造非遗保护和传承良好氛围 7.组织举办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展示宣传活动。在认真总结历届成功举办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开展非遗展示宣传活动。创新思维,积极探索公共文化产品与社会资本合作新模式,力争在参展项目数量、展示形式等方面都有所创新和突破,不断扩大展会规模和影响。 8.深入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活动。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非遗进校园、进社区”向纵深开展。将非遗进校园传习活动与德育和技能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好非遗进校园活动。依托已命名的市级非遗传习基地、展示馆以及其他场所,进一步开展形式多样的非遗进社区展示、传习、宣传、教育等活动。 9.实施非遗数字化保护工程。通过数字化手段,利用多种媒体,对我市非遗项目进行宣传展示以及保护性记录。2020年,继续实施非遗数字化保护展示工程,拍摄、制作《非遗在沈阳》纪录片等。 四、推动非遗保护和发展工作的创新 10.积极争取财政、金融等方面政策支持。积极加强与财政、金融等部门沟通、联系,为非遗项目开展生产性保护寻求金融等方面政策支持。结合非遗发展的实际需求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努力争取让政策惠及更多的非遗项目、传承人和相关企业,推动非遗相关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将会同市财政局、市金融发展局、市金控集团,认真探讨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的可行性,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非遗保护和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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