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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文旅广电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和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文旅广电局,行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稳定,意义和责任特别重大。当前正值岁末年初,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今年叠加疫情等不利影响,安全生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任务更为艰巨繁重。近期发生山东“1•10”爆炸等重大涉险事故,我市也有火灾、交通等事故发生,国家、省、市安委会相继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现将我市文旅广电行业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和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去年召开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2020年,全市上下以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主线,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05起、死亡157人,同比减少8起、9人,分别下降3.8%、5.4%,继续保持“双下降”,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同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包括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监管能力不足、中小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 市和各区县(市)文旅广电局、各单位要继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外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安全底线,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市“十四五”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双百”攻坚战 一是要统筹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统领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和持续推进的系统工程,市和各区县(市)文旅广电局、各单位要按照市文旅广电局《关于印发全市文旅广电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文旅广电发〔2020〕19号)《关于文旅广电行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消防)“百日攻坚战”工作的通知》(沈文旅广电发〔2020〕32号)等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绷紧工作体系,把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和日常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同步调度部署、同步组织推进,确保专项整治与“双百”攻坚落地见效。 二是要持续完善整治措施。市和各区县(市)文旅广电局、各单位要运用系统观念,破解基础性、源头性、制度性问题。要对属地重点行业领域、本单位的重点部位进行深入分析排查,梳理重点防范清单,有的放矢地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实化工作措施,严格检查和整治标准。要将隐患视同于事故,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要加大整治执法力度。市和各区县(市)文旅广电局要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强化监管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充分利用移动网络终端、远程视频系统等科技手段,督促行业单位自查自纠,对行业单位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着力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和行业单位安全水平。 三、全力做好“两会”、春节等重点时段安全保障工作 一是强化应急准备。市和各区县(市)文旅广电局、各单位要按照市文旅广电局《关于文旅广电行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消防)“百日攻坚战”工作的通知》(沈文旅广电发〔2020〕32号)12月24日《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安全(消防)工作的补充通知》等要求,市安委办和市应急委近期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降雪寒潮大风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沈阳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沈阳市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专业实际情况,紧贴实战要求,分类细化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细化责任措施,加强培训演练,做到有效管用。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和信息报送。市和各区县(市)文旅广电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媒体,集中开展以文化旅游安全、烟花爆竹、消防安全、居家安全、交通安全、防疫安全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有效增强市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技能。同时,要强化重点时段事故、灾害舆情的监测、研判,发现舆论热点立即核实、及时处置、主动回应,严防负面炒作。要深刻吸取“1.10”山东爆炸事故迟报、瞒报沉痛教训,所有突发敏感信息要立即处置、立即上报,绝不允许迟报、误报、漏报、瞒报。 三是持续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排查行动。市和各区县(市)文旅广电局要与疫情防控等工作相结合,分别会同本级应急(消防)、市场监督、体育局等部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巡查、大督查、大抽查行动,确保不发生新的隐患问题,保持现有稳定形势。 1.做好文物文博场所、文化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市区两级文旅广电局要继续加强文物文博场所、文化经营单位安全(消防)隐患排查整改,督促各单位与属地消防、派出所、社区等联动配合,认真落实安全(消防)措施。一要严格落实三环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做好本单位看护工作,重要时段要安排专人巡防看守。二要邀请专业人员重点加强冬季用电、水、气、暖情况和低温、大风、降雪等特殊天气的安全检查。三要及时管控室内场馆的客流量。 2.做好旅行社安全管理。一是确保租用旅游车辆有旅游运营资质、车况良好、有充足保险保障的车辆和技术娴熟、熟悉路况、身体健康的驾驶员。二是督促旅行社依法购买责任保险,推荐游客购买个人意外险。三是旅行社组团要提前研判,做好线路规划和行前安全检查,制定应急预案,加强低温、大风、降雪等特殊天气和交通堵塞情况下的游客疏导,确保游客出行安全。四是加强对导游安全培训育,强化对游客的安全提示,提升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3.做好旅游景区安全监管。市区两级文旅广电局要联合同级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旅游景区冬季运行的特种设备安全、餐饮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指导冬季营业的景区正确应对低温、大风、降雪等特殊天气,加强硬隔离设施安装使用、配备简易医疗急救设备、与相关医疗和救援机构签订安全应急合作协议等。 4.做好星级饭店安全监管。市区两级文旅广电局要联合同级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相关部门,检查指导星级饭店抓好特种设备维保和消防安全,定期更换消防耗材,确保消防报警和喷淋系统运转正常;抓好食品安全,严把采购、存储、制作渠道关;加强对住宿人员的实名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5.做好广电播出安全。市区两级文旅广电局要检查指导相关广电播出机构做好本单位设施设备、工作人员的安全,特别是低温、大风、降雪等特殊天气情况下的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维护工作。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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