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沈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决定对曹平行政处罚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就沈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拟对曹平作出的行政处罚一案涉及的案件事实、证据、理由及法律依据举行公开听证。 二、听证会时间 2026年9月2日上午9时30分。 三、听证会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14号沈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110房间。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沈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人:杨毅韬 联系电话:24919033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14号 五、注意事项 (一)有意旁听听证会的公民,请于听证会举行3日前,向我队申请办理旁听登记(可现场或电话登记,提供本人身份信息),旁听席位有限,额满为止。听证会当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入场旁听。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许可,不得录音、录像、摄影,不得随意发言提问。 特此公告。 沈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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