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告沈阳康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的公告
沈阳康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已吊销,不再具备旅行社经营法定条件,但未向我局申请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等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限期办理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申请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交回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具体办法请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https://zwfw.shenyang.gov.cn/)查询“旅行社设立许可-注销备案”查看。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https://mr.mct.gov.cn/),进入旅行社和行业组织入口申请办理。 二、逾期法律后果: 逾期未办理注销手续,我局将按程序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原许可证自动作废。 三、旅行社信息 序号 旅行社名称 许可证编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1 沈阳康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LN01056 912101037346425477 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31甲号(1-8-1) 联系地址: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 联系电话:024-83963851 特此公告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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