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关于2026年第二批旅游市场违法典型案例的公告
为深入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切实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广大游客合法权益,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部署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沈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下简称“市执法队”)检查经营单位257家次,查办案件32起,有力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现将第二批旅游市场违法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吴某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案 2026年2月,市执法队对沈阳故宫景区进行执法检查,在对一旅游团队进行检查时,发现带团导游无法出示“出团计划”等相关材料,经进一步核查,带团导游为吴某,所带游客为其朋友介绍的,吴某的导游讲解行为非旅行社委派。吴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吴某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尹某某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案 2026年2月,市执法队对沈阳故宫景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一名男性人员正在招揽游客提供讲解服务,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检查,发现其无法出示“出团计划”等相关材料,经向其提供讲解的游客进行核实,该名男子在景区内部招揽游客,并向游客提供了导游讲解服务。尹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尹某某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孙某某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案 2026年2月,市执法队对张学良旧居陈列馆景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一名男性人员正在招揽游客提供讲解服务,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检查,发现其无法出示“出团计划”等相关材料,经向其提供讲解的游客进行核实,该名男子在景区外招揽了游客,并在景区内为游客提供了导游讲解服务。孙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孙某某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王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6年4月,市执法队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发现王某以领取体检报告为噱头,组织9名游客赴长春出行旅游,完整实施旅游招徕、组织、接待行为,全程无正规旅行社资质支撑。本次行程核心是通过组织旅游活动达到返利目的,而是将某抗衰中心设为必到站点,其根本目的是赚取机构消费返利。此次行程中有2名游客累计消费8900元购买保健品,王某从中获得返利2900元。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王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90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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