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批旅游市场违法典型案例的公告
为深入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切实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广大游客合法权益,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部署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沈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下简称“市执法队”)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导游规范执业。 案例一 辽宁景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案 2025年8月,辽宁景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5名游客参加“沈阳故宫、张学良旧居、沈阳福陵、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一日游旅游活动,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王某某使用假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2025年7月,市执法队对张学良旧居陈列馆景区进行执法检查,在对一旅游团队进行检查并对带团导游的导游证进行核验时,发现在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无法查询到该名导游的资质信息。经进一步核实,带团导游承认未取得导游资质,在网上买了一个假导游证,并使用这个假导游证为游客提供了讲解服务。执法人员现场将涉事男子(王某某)移送至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处理。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对王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史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5年6月,市执法队对张学良旧居陈列馆景区进行执法检查,在对一旅游团队进行检查时,发现带团导游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在对导游进一步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旅游团队为史某某在景区周边所招揽,史某某为游客提供了景区门票,并安排了导游为游客提供讲解服务。 史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史某某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杨某擅自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案 2025年6月,市执法队对沈阳故宫博物院景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导游刘某(另案处理)存在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的行为,在对刘某进行深入调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刘某所带的旅游团队为某旅行社委派,带团导游为杨某,杨某未经旅行社同意,擅自委托刘某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杨某的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杨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宋某某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2026年2月,市执法队对张学良旧居陈列馆景区进行执法检查,在对一旅游团队进行检查时,发现带团导游未佩戴导游证,经进一步核查,带团导游为宋某某,尚未取得导游资质,宋某某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宋某某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关某某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案 2026年1月,市执法队对张学良旧居陈列馆景区进行执法检查,在对一旅游团队进行检查时,发现带团导游无法出示“出团计划”等相关材料,经进一步核查,带团导游为关某某,关某某未经旅行社委派,为游客提供了导游讲解服务。关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关某某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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