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文物保护监督员招募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引导更多群众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关注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根据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实际,沈阳市文物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沈阳市文物保护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职位 沈阳市文物保护监督员20名 二、招募条件 (一)沈阳户口,或在沈阳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 (二)65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热爱文物保护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四)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熟悉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五)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聘用期限 1年 四、应尽义务及要求 (一)宣传贯彻落实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 策; (二)及时准确报告文物保护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协助文物、公安等部门做好相关调查工作; (三)积极宣传、配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四)不得利用该身份从事相关牟利活动或获取相关利益。对于违反规定人员,市文物局根据情况,随时取消其身份。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沈阳市文物保护监督员招募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上需附个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填写完成的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邮箱:sywwbhc@126.com,邮件标题注为“沈阳市文物保护监督员+姓名”。 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2024年2月23日前 六、审查筛选 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择优筛选出20名,通过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网站公布后,聘用为沈阳市文物保护监督员。 沈阳市文物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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