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旅广局关于公示推荐全国非遗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公告
按照省文旅厅下发的《关于推荐全国非遗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辽文旅办发﹝2023﹞136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经市公服中心、各区县(市)文旅局等相关单位推荐,市文旅局党组研究,拟向辽宁省文旅厅推荐沈阳市群众艺术馆申报全国非遗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大东区文旅中心马海浩申报全国非遗先进个人。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如有意见,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63-2号 联系电话:024-31619063 电子邮箱:sysfyc@163.com 附件:《推荐对象情况表》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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