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团队信息管理的通知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各区、县(市)文旅局、全市各旅行社: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相关要求,自我市全面推行使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团队业务模块,落实“一团一报”制度以来,对我市的团队业务管理和应急处置都起到了较大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团队信息管理,现通知并要求如下: 一、各旅行社要落实“一团一报”制度主体责任。各旅行社在组团和接待团队前,应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团队业务模块中,按团队类型进入相应的项目后,准确、完整的填写团队基本信息、导游信息、行程单和游客名单等四项中所有信息。平台团队信息的使用和填报内容将作为开展奖励、评级及信用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补报、漏项或错误的团队信息将不可作为申报依据。 二、各区、县(市)文旅局要加强属地监管,督促并指导辖区内旅行社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上传电子合同。防止辖区内旅行社团队信息出现漏报、迟报或信息不全等情况。 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要加强执法监督,对旅行社“一团一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执法。 特此通知!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2年12月12日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63-2号 Copyright 2012-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9012503号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 禁止下载使用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01000039 联系电话:024-31619078
![](../../../material/gongyong/syly/images/lgwab.png)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40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