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沈阳鸿翔宾馆等25家单位旅游星级饭店资格的通知
各区、县(市) 文旅局,有关旅游饭店: 按照“全市文化旅游产业服务质量提质升级工作会议”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文化旅游产业服务质量提质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20〕16号) 相关要求,2020年,沈阳市在旅游星级饭店行业中开展了以提高服务质量为目的,以复核为手段的“提质升级”工作。根据有关旅游星级饭店的申请及实际经营和管理情况,结合相关星级饭店自查、区县(市)文旅局初查和市星评委派出专家检查结果,现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标准及《关于印发<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的通知》(旅监管发(2010)234号)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取消沈阳鸿翔宾馆等25家单位旅游星级饭店资格,具体名单如下: 1.三星级(21家) 沈阳鸿翔宾馆(编号2130004) 辽宁省华锋宾馆(编号2130006) 沈阳鸿宇山庄(编号2130012) 辽宁东盛大厦(编号2130022) 沈阳邮政大厦(编号2130025) 辽宁金三角饭店(编号2130029) 金鑫辉宾馆(原沈阳金辉大厦) (编号2130033) 辽宁老道口大厦(编号2130034) 沈阳正兴宾馆(编号2130035) 沈后金辉宾馆(编号2130039) 沈阳金山宾馆(编号2130040) 沈阳金星宾馆(编号2130208) 沈阳金城宾馆(编号2130209) 沈阳金利宾馆(编号2130210) 辽宁国大宾馆(编号2130213) 新民市迎宾馆(编号2130214) 沈阳毓英楼宾馆(编号213025) 辽宁东湖度假酒店(编号2130264) 辽宁杏林苑宾馆(编号2130269) 沈阳军交大厦(编号2130286) 沈阳军区金泉宾馆(编号2130325) 2.二星级(3家) 沈阳宾馆(编号2120001) 沈阳市老天合宾馆(编号2120191) 沈阳市老天合宾馆二部(编号2120192) 3.一星级(1家) 沈阳翰皇国际商务酒店(编号2110003) 特此通知。 沈阳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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