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再推15条新政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继今年年初出台支持市场主体复苏25条政策之后,沈阳市政府于6月1日印发实施《沈阳市稳定市场主体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再推15条新政,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有效拉动经济增长。据初步测算,这些政策预计为企业减负约10.3亿元。 《若干政策措施》涵盖扩大商贸文旅消费、稳定企业就业用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持续减税降租、扶持公共交通运输5个方面,共计15条政策,旨在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六稳”“六保”政策措施,进一步稳定市场主体,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结合沈阳实际情况,《若干政策措施》在统筹落实国家、省最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同时,更加关注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并与年初实施的25条政策形成互补和接续,对市场主体发展形成有效支撑。其中,沈阳市对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支持由管控区扩大到全市范围;将“助保贷”资金池在3000万元规模基础上,再扩充1140万元,确保充分发挥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作用;继续沿用鼓励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等政策,提倡鼓励各类房产所有单位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房产租金;针对餐饮、出租车、公交客运、旅行社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分别制定相应条款给予支持;针对稳就业问题,从降低用工成本和加强培训补贴等方面推出相关条款。 结合不同行业特点,沈阳市综合运用消费券、补贴、贴息、信用保函、失业保险返还、延长政策时限等多种支持方式,包括发放2000万元的居民消费券、1100万元的文化和旅游消费券、1500万元的出租车乘车消费券及对道路客运给予补贴等,在确保公平的基础上,尽可能覆盖更多市场主体。 与政策印发同步,沈阳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已深入餐饮、住宿、旅行社等企业,第一时间将政策送到市场主体手中并作解读,扩大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目前,各条款的对应实施细则正在加紧制订中,以确保各类资金尽早下达、优惠措施尽早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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