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活化社区用房,打造书香城市的提案(第579号)的答复
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活化社区用房,打造书香城市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已完成工作 城市书房作为一种新型文化业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载体,在营造小而美的公共阅读和艺术空间,打通城乡居民与公共设施“最后一公里”、满足城乡居民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已投入使用的有和平区“北岸书屋”、铁西区“奉天记忆城市书房”、皇姑区“首府未来城书房”、浑南区“莫子山城市书房”、沈北新区“北汤城市书房”、于洪区“有间书房”等十余家城市书房、城市书屋。 (一)制定政策,规范管理。我市印发实施《沈阳市城市书房、城市书屋建设方案》、《沈阳市社会力量参与城市书房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和《沈阳市城市书房等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及考核办法》等文件和地方标准,详细规定城市书房建设的基本内容、选址要求、建筑面积、总体要求、设施设备、社会参与、服务保障、社会监督与反馈等内容,使书房建设和运营有章可循,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各区县在为城市书房规划选址时,充分考虑城市书房的功能定位,立足打造城市“15分钟阅读文化圈”,遵循普遍均等、就近服务的原则,选址主要考虑商业区、住宅区、工业园区、创意园区、企事业单位、公园等人口密集、需求旺盛的区域,既方便了市民就近选择阅读、学习和休闲,也充分体现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例如,和平区的“北岸书屋”位于沈水湾公园内,铁西区的“中德国际社区城市书房”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式风情商街内,新民市的“牛角城市书房”计划设立在临近辽河大街商业网点,康平县的“城市书房”计划设立在腾龙阁内,辽中区的“城市书房”计划设立在豪林购物中心内,苏家屯区的“启蒙之光图书馆”计划设立在孔雀城内。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与普通公共图书馆不同,城市书房充分运用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模式,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及运营。一是政府投资建设,公共文化机构负责或采用购买服务方式运营管理;二是政府、社会力量共同投资建设,社会力量负责运营管理;三是社会力量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三种模式。例如,浑南区的“万达one城市书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途径,引入社会化运营。于洪区的“有间书房”、皇姑区的“首付未来城城市书房”、和平区的“三好街96号城市书房”等,多为社会各方提供场地,参与阅读空间的建设、运营管理,政府提供图书资源、部分设备等,与社会力量联手共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健全功能,多业态结合发展。在功能服务上,城市书房在文献借阅的基础上,致力于将其打造成集图书、咖啡、花房、绿植为一体的生活美学空间。在空间布局上,也划分出不同区域,如儿童阅读区和老年阅读区等,为不同类型的读者提供个性化服务。 (二)打造特色空间,注重个性发展。城市书房、城市书屋各有特色,在建筑和主题上与其选址周围的地理环境与文化环境相融合。 您提出的以社区用房打造政府建设城市书房书屋,我们将与相关部门进一步协调沟通,争取尽快建成使用。 感谢您对我市文化旅游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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