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沈文旅广电发〔2020〕6号 各区县(市)文旅广电局,市旅游集团,行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继续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现将《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全面落实。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0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0年沈阳市文旅广电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积极参与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一以贯之地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持久战,进一步压实安全管理责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和“隐患就是事故”的工作意识,在安全应急、消防、特种设备、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食品安全、防灾减灾、防病害、文物保护、广播电视等各方面坚持预防为先,强化风险防控和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和基础保障能力,提升网格化、信息化管理效能,促进企业单位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实现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秩序、质量、效益、文明”五统一发展目标。 (一)党政领导责任。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辽宁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方案》《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四责”联动落实的意见》(沈委办发〔2019〕8号),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市、区县(市)两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行业领域的直接领导责任,具体抓好各项安全工作落实。 (二)行业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原则,切实履行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管理,消除监管盲区。 (三)单位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意见》,指导局直属单位和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控风险、治隐患常态运行机制,通过制度、技术、管理等措施降低安全风险,推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智能化、信息化管理。继续开展基层防线构筑行动,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的“五到位”。 (四)全员岗位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学规范、知标准、查落实、正行为、比效果”主题教育、“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反违章、除隐患、保安全”等活动,以宣标、知标、守标、达标为主线,督促各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全员岗位责任,纠正和防范从业人员习惯性违章行为,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员责任到区域、到班组、到岗位、到人员。 二、坚持防治为先,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 (五)综合安全监管防范 一是切实做好防疫工作。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文旅广电行业以加强疫情防控、有序复工、安全生产为重点,抓好安全防范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要严字当头,靠实责任、细化措施、提高防范意识。通过滚动新闻、电子滚动屏幕、网络、条幅、海报等多种方式,做好防范、复工营业指南和管理流程等宣传,继续加强工作人员、游客等对防疫、安全工作的认知。落实防控期间监督检查。在疫情没有彻底结束前,仍要增强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坚决克服对疫情安全形势认识不足,投入精力不够和松懈麻痹大意倾向,全面开展风险排查,确保疫情安全隐患归零。 二是推进网格化监管工作。规范线上线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夯实齐抓共管工作基础,提升风险管控和事故防控效能。全面推进网格监管信息系统在线使用,更新完善网格企业安全生产信息,隐患问题排查整治线上流转办结,加强对网格化监管系统运行。提高市、区县(市)文旅广电行业管理部门对系统使用的熟练程度,在安全监管中积极运用网格化监管系统。 三是积极参与创建国家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通过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相关工作,实现全市文旅广电行业安全发展与城市安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度融合,今年5月——7月底前,陆续完成所需开展的隐患源头治理、风险评估辨识、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完善、消防通道和高层建筑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视频监控和大客流监测预警管控、救援保障能力等城市安全治理任务,通过相关考核。 (六)专业安全监管防范 文物、博物馆。督促文物收藏、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使用者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使用人、所有人是本单位文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区县(市)文化(文物)行政部门要严格履行文物安全监管职责,通过与“街道、乡镇”、“ 社区、村屯”逐级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等形式,完善“区、县(市)”、“街道、乡镇”、“ 社区、村屯”三级文物安全保护网络,每半年对辖区内各级文物等至少巡查一次,特别要加强长城保护工作,确保辖区内文物安全。全面做好博物馆安全生产(消防)工作。 文化经营单位。督促文化娱乐、演出、网吧等经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落实《安全法》《消防法》及相关条例,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流程,按照国家消防法规、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并有维护、保养、检测记录,相关人员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的技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安全生产(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相应演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等确保畅通,疏散标志设置完好,显目位置有应急疏散图。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日常检查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娱乐演出场所营业时,不超过核定人数,杜绝人员踩踏事故。 国家级旅游景区。通过自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特种设备、游乐设施的安全管控,强化安全运行维护,确保各类特种设备、游乐设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检测,对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坚决关停。在节假日、汛期、暑期、冬季冰雪期和其他旅游旺季来临前,加强相关区域和设施设备的排查、登记、整改与监控工作,在适当位置增设指引标识、呼救装置、救援设备和应急物资。提高消防能力建设,配备相关消防安全设施,预留疏散、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积极宣传消防常识,定期开展消防培训、模拟演练。强化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管理,控制游客量和高峰时段总量,落实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影响不利于游客参观时实施紧急关闭制度,并采取适当措施公布于众;进一步完善游客疏散和调流方案,在可能形成人群聚集的区域,加强安保巡防,防止拥堵踩踏事件发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旅游星级饭店。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文旅部加强全国旅游住宿业行业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星级饭店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标准意识和品牌意识,加强设施设备的安全管控,定期排查电梯等特种设备、消防设施、监控系统、应急疏散出口、消防车道、高层建筑消防车操作场地、停车场、电气水暖、厨房用火排烟等部位安全隐患,扎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食品安全、防设备故障损伤等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公安部门入住登记制度,认真核对入住人员的信息。 旅行社。落实旅游服务安全隐患排查、旅游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出游风险提醒提示,以及应急预案、安全培训、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旅游包车、包船、包机等购买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管。 广播电视。督促广电、传媒部门制定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防范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按照有关标准,设置治安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等技术防范措施,专人值守、定期维护,保证正常运转。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统一保管,专人负责,及时整理,备案审查。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发射台、发射塔、监测站等广播电视重点单位,设置专职值守人员,每日进行安全巡查。广播电视演播室、录音棚、播音室、控制室、大型演播厅、广播电视发射机房、播出机房、监测机房、制作机房、前端机房、监听监看机房、计算机网络机房等广播电视重要部位,每日进行安全巡查,配备足够安全保卫力量,采用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实施重点保护,任用人员实行资格审查。 三、坚持固本强基,持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七)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传阐释。结合省市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和宣传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贯工作,持续推进各单位全员教育培训和安全操作规程“知、信、行”专项行动,务实开展关注安全、关注生命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提高各单位的安全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 (八)加强部门协调管理。加强与安全应急(消防)、公安(治安、交警)、交通运输、卫生防疫、市场监管、体育、气象、保险等部门的联动与合作检查,提高部门协同处置能力,共同整治行业安全隐患。继续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四个清单(行业安全检查任务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复查验收清单)”制度,实施检查时间、检查单位、检查人员、存在问题、处理意见等逐一清楚、环环相扣的闭环管控,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严整改,坚决做到整改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关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备战状态,优质高效做好上传下达、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工作,切实筑牢“安全线”、当好“守夜人”。 (九)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根据局直属单位和行业重点企业的安全风险化解防范、网格化管理、宣传教育、应急救援和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的资金需要,在文化旅游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补助额度。引导扶持局直属单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开展专家诊断评估,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辨识管控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防范工作质量和实效。 (十)强化安全生产考核。严格落实《沈阳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统筹优化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巡查考核工作,整合行业、局直属单位和机关内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在文旅广电行业专项资金补助、品牌创建、评先奖优等工作方面的运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约谈、警示通报、挂牌督办制度,重大专业难点问题及时邀请专业部门解决,用考核、问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坚持“四责”联动,严格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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