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2家旅游景区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区、县(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沈阳市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按程序开展综合评定,以下2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1.巴尔虎山景区 2.北巴尔虎山风景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12月17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邮件、来访的形式,向沈阳市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反映旅游景区申报和评定工作的意见或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31723607 邮箱:158137643@qq.com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62-2号 沈阳市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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