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组织查处文化和旅游市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涉养老诈骗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消费环境,规范营商秩序,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组织市文化执法部门集中打好文化旅游领域养老诈骗问题整治攻坚战,有诈反诈、有乱治乱,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举措,确保文化旅游领域养老诈骗问题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案例一:沈阳某旅游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1、基本案情 沈阳某旅游公司通过发传单、线下集中宣传等方式宣传养老旅居项目,通过售卖会员卡的形式收取19名老年游客旅游团费12万余元,约定待旅游活动展开时扣除相应费用。当事人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沈阳市文化执法部门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退还已收的会员卡费用12万余元,并给予行政处罚。 2、案件评析 在巨大的养老需求面前,以康养、低价、赠送、返利为噱头,不法分子大量聚集老年群体的流动资金,广大老年人要提升警惕意识,避免受到诱骗造成损失。 案例二:刘某、吴某龙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1、基本案情 沈阳某旅行社营业部负责人刘某,在总社不知情的情况下,个人组织11名老年游客赴新疆旅游,收取旅游款5万余元。当事人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沈阳市文化执法部门给予当事人刘某及相关责任人员吴某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2、案件评析 在游客参加旅游团时,要选择合法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主动抵制不法经营行为,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市文化执法部门将始终维护合法经营者权益,坚决打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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